QB0306001-2007-014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年度综合素质考核
和评定“星级律师”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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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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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局对区县司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以及本区律师工作实际情况,区局决定在全区专职执业律师中开展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和评定“星级律师”活动。现就开展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有六项:遵纪守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社会公益、业务能力和办案件数。采用100分制计算,扣分制评分,另对撰写理论性文章发表的个人实行加分制。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后的“2007年度律师综合素质考核表”。
二、考评的实施方法
1、局成立律师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律公科、政治处、办公室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青浦代表团及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组成;
2、考评方法,年底由考评小组按照《2007年度律师综合素质考核表》内容,对每一位律师进行逐项考核、评定;
3、考评对象:全体专职执业律师。
三、“星级律师”考核评定的种类及依据
“星级律师”设五星、四星、三星三类,其依据为根据对律师年度考核分值等级划定,即年度综合素质考核分为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五星级律师”;92分以上(含92分)至94分评定为“四星级律师”;85分以上(含85分)至91分评定为“三星级律师”;85分以下不再评定。
四、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的奖励办法
对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符合“星级律师”的律师,区局将予以表彰,同时借助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本区律师在服务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弘扬正气。被评为“星级律师”的律师,一旦发生投诉和违反有关执业纪律,经查实,即撤销或降低星级律师标准。
五、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全体律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投入,以良好的素质,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在推动司法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出积极的努力。
附:2007年度律师综合素质考核表
;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 ; 2007年度律师综合素质考核表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加减分 |
得 分 |
遵 ; 纪 ; 守 ; 规 ;
30分 |
1、执行律师事务所统一收、立案制度,私自立案收费一次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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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违反收费规定,违反一次扣3分(以检查和当事人举报查实为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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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归档计酬和案卷归档制度,凡结案后不及时归档(当年12月底截止)一份扣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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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事务所章程、规章制度一次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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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执行执业风险告知制度,违反一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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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 业 ; 道 ; 德 ;
25分 |
1、无故缺席局组织的教育一次扣2分(以签到为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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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情接待,认真办案,与当事人争吵一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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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不尽责任,服务不到位等引起当事人投诉,发生一次扣3分(以当事人举报和查实为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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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受当事人礼金、礼品,接受请吃或暗示诱导当事人向法官、检察官行贿等发现一次扣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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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育 ; 培 ; 训 ; 10分 |
1、无故缺席局组织的学习一次扣1分;全年参加局政治学习和各类会议分别达不到80%,扣2分(以政治处签到为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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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故缺席局组织的集中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扣2分(以签到为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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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 会 ; 公 ; 益
15分 |
1、在受理群体性矛盾纠纷等重大案件前,如不按级汇报,或因不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工作,甚至误导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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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认真,引起当事人不满,经查实的一次扣2分;结案后,卷宗未及时归档的一次扣2分(判决后15日内归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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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故不参加指派的各类法律咨询活动一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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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能力 10分 |
1、全年业务创收10~20万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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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业务创收21~40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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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业务创收41~60万元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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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业务创收61万元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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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 件数 10分 |
1、全年受理案件20~30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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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年受理案件31~50件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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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受理案件51~70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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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年受理案件71件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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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分 |
发表学术性文章,全国性刊物加2分,市级刊物加1分,案例解答在市级报刊发表加1分(总分不超过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