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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

QB0306001-2020-001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19〕48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01.16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2019年度,青浦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积极推动法治青浦、平安青浦建设,为促进青浦经济和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坚持“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机构改革全过程,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区委区政府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高度,带头坚决拥护区委的决策部署。3月份,召开全系统干部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体人员主动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全力以赴落实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是精干机构设置,统筹工作落实。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牵头,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机构改革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把握节点进度,研究制定“三定”方案,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三定”方案,反复推敲、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新时代司法行政机构职能体系。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合并重组后,各科室各部门立足岗位守土有责,定期梳理和细化年度、月度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落实,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督导,保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及时完成人员转隶接收工作,全系统精诚团结、密切配合,迅速实现人员整合、工作融合、职能聚合。

(二)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推进实施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顺利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草拟“两规则一细则”及《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青浦区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报请委员会审议。推动各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领导小组成立。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二是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注重培育法治精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和依法治国理论专题学习活动。区级各类处干班以及新人大代表、新政协委员、公务员等培训班中开设习近平依法治国理论、宪法等课程学习。党校第16期中青班邀请上政教授章友德作依法治国新理论辅导,并组织专题座谈研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每街镇确定1个村居对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进行试点。8月份,联合民政、农委等单位对练塘东庄、赵巷中步等6家创建成功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检查,不断巩固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开展。分别召开依法治区办和三个协调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分解依法治区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开展。先后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调研和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组织全区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题督察,推动依法治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和民主法治课题调研。推荐上报3篇优秀案例和5个调研课题参加市级征评,其中区司法局上报的“临沪尚法”司法行政法治合作做法入选市级优秀案例候选案例,法院长三角一体化法治建设等课题获市级立项。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示范创建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将“指标体系”的95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细化方案,报区依法治区委审议。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构改革后,对全区行政执法证进行梳理并完成转称变更及注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7月份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法治培训,邀请行政法学界知名教授及领导授课,各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法制干部共约100人参加。11月份,组织举办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班,126名新任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参训。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纠纷化解。严格执行行政裁决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受理、处理、答复行政裁决申请。年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其中受理183件,不予受理14件,因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6件;审结148件,其中维持94件,终止31件,驳回13件,确认违法5件,责令履职3件,撤销2件。复议纠错率6.76%,主要涉及拆违、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的18件,占比13.53%。闵行法院青浦审判点共受理涉及青浦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88件(上年同期167件,上升12.57%),审结177件(上年同期146件,上升21.23%)。行政机关败诉案件41件,败诉率23.16%。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58件,行政首长出庭率32.77%(上年同期46.58%,下降近14个百分点)。

(四)坚持高效便民,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年内共组织5批次、12人次参加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沟通和冲突应付能力。对窗口85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好差评”二维码申报工作,倒逼窗口服务不断改进,提高服务水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活动,推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服务进一步融合、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

二、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责,全面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青浦区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并于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专班成员,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全系统召开各类形式、各类层级的会议,传达、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专项斗争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积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制定了《青浦区司法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一轮下沉督导要求立行立改工作方案》。发动并组织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排摸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年内,我局共上报区扫黑办20条线索,其中人民调解排摸线索7条、律师1条,社区矫正12条。 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治理,研究制定了《青浦区司法局“治乱”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司法行政系统容易滋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法律服务行业、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三大领域梳理排查“乱象”,通过“治乱”专项行动切实根治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顽疾、乱象,确保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大调解”格局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摸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青浦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基层司法所、各级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072件(上年同期10882件,同比上升1.75%),调解成功10606件,调解成功率为95.79%,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0606份,协议履行率为100%。各司法所通过基层调委会及镇(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渠道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388件,司法所直接调解纠纷577件,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48件,受理并成功调处刑事和解案件28件、治安案件301件、民事委托312件。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区调解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局领导多次向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并主动对接区人民法院、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办等单位,联合制定了《青浦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区部署落实。同时,深化“讲堂型”授课模式,年内组织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培训班10次,共计750余人次参训。其中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8次,参训人员500余人次;专题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250余人。

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月份,召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座谈会,并举行信访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推进访调对接深入开展。推动本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发展,4月份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水平。8月份会同区法院、区房产局成立区房产物业纠纷调委会,并在各街镇分别设立房产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努力做到物业投诉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镇。年内,共化解物业纠纷类矛盾23件。加强公调联动,建立健全“110”非警务警情分流机制。年内全区“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案件6406件,在“智慧调解”系统内反馈率100%,在全市排名前列。

四是推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和部门加强对接,积极开展选任工作。经过前期公告,3月份从市公安局人口名单库随机抽取1600名常住人口,经初步筛查和层层审核,分派至基层司法所进行审查确认。4月份在审查人数最多的夏阳司法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场推进会,并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报名点。7月5日在区司法局举行本区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仪式,区人大、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以及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代表等在场见证,在青浦公证处全程公证下,抽选产生了100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员。经区人大审核,9月初,对9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任命人民陪审员,并于9月19日在区委党校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三)严格规范执法,扎实开展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2019年12月25日,我区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32人(上年同期391人,同比增加10.49%),全年累计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67人)。警告30人,表扬3人,无重新犯罪,共收到社会调查征求意见函822份。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1562人(上年同期1530人,同比增加2.09%)。申报户口人数1562人,户口申报率100%。安置就业1559人(含享受低保、城镇保、农保、责任田安置等),安置率99.81%。落实帮教1559人,落实帮教率99.81%。

一是严格落实进博会安保各项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制定《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群稳控工作方案》、《青浦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并严格贯彻执行,每月对司法所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当面反馈。司法局合并重组后,及时调整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每月安保工作推进表,倒排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编织全方位立体化排查网络,共排查社区服刑人员4550人次、安置帮教对象11500人次,做到排查无死角、人员无遗漏。严格落实“进博会”安保区域电子监管要求,每天查看定位系统或定位客户端不少于2次,每日进行手机APP点名2次,重点人员不少于3次。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研判制度,以“两月一主题”的形式创新开展动态分析研判会,通过建立疑难个案集体会诊制度,努力将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一线。增强电子监管力度,“电子监管设备+社区矫正APP”覆盖率达98.6%,电子手铐佩戴比率达50.5%。为163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边控措施,占有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社区服刑人员的87.2%。积极部署落实特赦工作,8月30日组织我区5名特赦社区服刑人员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对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宣告。

三是推进“三分教育”体系建设,提高教育矫正工作针对性。全面落实《关于拓展深化本市心理矫正工作的意见》,健全心理矫正工作体系,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公司参与我区心理矫正建设工作,针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和矫正专职干部、社工干部的不同特点开展心理调研评估。开展“相伴同行”女性分类项目,组织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抵制诱惑拒犯罪,坚守底线不偏航”、“手拉手,一起走,共奔跑”参观长三角发展等活动。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全年职业技能培训计划,5月份邀请区就促中心的职业指导师为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人开展就业指导讲座,10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小儿健康推拿执业技能培训。

四是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帮教,确保安置帮教措施到位。积极贯彻落实“四项机制”建设要求,整合全区司法行政资源,9月份成立了矛盾化解、心理调适、法律援助等3支专业安置帮教团队,提升我区安置帮教水平。每月通过中央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反馈本区户籍服刑人员信息,开展个体需要与风险评估工作。每季度对刑释人员开展研判分析,研究商讨可行的帮扶、教育和管理措施。与监所加强帮教衔接,每季度组织专职干部、志愿者等赴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全年共走访青浦籍服刑人员39人次。

(四)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年度法治宣传工作。今年是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2018年“七五”普法中期自查与总结,区法宣办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青浦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青浦区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活动推进表》,以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为主线,以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为抓手,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深化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格局。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了《青浦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敦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年内,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充分在各宣传节点广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学雷锋”、“国际消费者权益”、交通安全、知识产权日活动、助残日、禁毒、国家安全等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普法宣传队伍综合素质。1月份,举办了2019年青浦区普法联络员新媒体运用培训班,邀请新媒体自由撰稿人吴莎莎和上海政法学院纪录片学院副校长邢虹文授课,讲解新媒体技术推广和微信公众号制作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内容。全区各街(镇)、部委办局60余名普法联络员参加培训。4月份,举办了2019年法治讲师团培训班。全区各街(镇)普法联络员、“扫黑除恶”大学生村官讲师团、“法治大讲坛”讲师团、城管执法大队讲师团60余人参加培训。8月份举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讲座,针对企业关注度较高的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上市挂牌等内容,邀请市经信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作详细解读,东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企业合同签订履约等法务知识进行培训,全区250多家民企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年内,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案4313件(上年同期3929,同比增长9.77%),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3260件(上年同期3120,同比增长4.49%),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各类咨询21364件(上年同期6584,同比增长224.48%)。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0件(上年同期936件,同比增长31.41%)。

一是做好律师队伍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例会,就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等内容进行交流,并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及卷宗质量专项检查,促进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年内,共抽查卷宗398份。动员组织律师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导和检查,建立健全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登记审查、请示报告及集体研究等制度。

二是深化律师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进一步发挥律师专业职能作用,与区工商联、区律工委联合召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座谈会,为企业和律师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经过事前走访和前期调研,律师服务团队深入重点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是切实提高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化水平。以提升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着眼点,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业技能,提高办证效率,全面提升我区公证服务品质。年内,共随机抽查青浦公证处公证档案85卷,涉及公证文书137件,总体质量较好。

四是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着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2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58件,增幅为55.3%。组建由10名骨干律师组成的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团队,制定《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打击黑恶犯罪。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全市通办”的工作要求,年内共受理2起全市通办案件,其中一起经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采访播报。

五是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本区有司法鉴定机构3家、鉴定人员14名。2019年4月份,司法鉴定监管权限下放至区局后,本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通过走访摸底、实地检查、组织培训、警示教育等活动和形式,强化领导、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我区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及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为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9月中旬,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宋慈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鉴定机构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规范的流程、便捷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鉴定需求。年内,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对“黄牛”驻足等行业乱象加大监管和整治,不断净化我区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市场。

三、加强联动、主动作为,推动司法行政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党政学研”四方联建作用,推动法治服务长三角。4月份,牵头召开“立足青浦,法治服务长三角”主题研讨会,邀请知名学者、教授开展研讨,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集团党校、智库、法律专业院校的资源联建共享,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法治长三角”建设。

二是与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合作共建,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区局积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长三角司法行政一体化发展。5月份,由局长朱建忠率队分别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司法局,商讨三地司法行政合作共建事宜。7月3日,青浦、吴江、嘉善司法局在青浦举行司法行政机关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签署了三地司法行政机关长三角一体化共建合作框架协议。11月13日,在沪苏浙皖司法厅(局)构建长三角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区域协同机制座谈会上,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司法局共同签署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行政普法与依法治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调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

三是加强联动对接,推动司法行政长三角一体化有序发展。年初成立淀山湖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盈浦、香花桥、朱家角司法所和淀山湖镇司法所定期派员值班,推动“临沪尚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批86人次,联动调处矛盾纠纷28起。年内,分别召开了青昆跨省信访对接暨创新“访调对接”工作推进会、青嘉吴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磋商会议等,同时联合举办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深受群众欢迎。9月23日-25日,青嘉吴三地检察机关至金泽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在推动三地刑事执行工作一体化、规范化的同时,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更好地营造长三角核心区域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一是全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基层党建,促进基层基础建设。9月12日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全局上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开展12次专题学习研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查摆3个方面18个“是否”存在的问题,每名领导完成1篇调研报告。结合工作实际,创设了主题教育“初心论坛”系列活动,局党委及下属基层党支部(党总支)通过“联系实际谈初心”、“警示教育品初心”、“重温誓词忆初心”等活动,做到学习与应用同步、调研与实践同步、检视与整改同步。

二是以责任体系建设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局党委充分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持续推进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2018年第五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青浦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对区局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新的机构设置方案,对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及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坚决落实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达650人次。加强法律服务市场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信访案件,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活动,年内,全系统走访金泽镇龚都村、河祝村农户403户,收集问题48个。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