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QB03050001-2023-001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3〕7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3.03.31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起步之年。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工作:
(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1、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继续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的备案工作,不断提升公文的主动公开率。做好每季度跟档案馆的移交政府信息公开材料。
2、强化公文属性认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的原则,着力提升公文公开属性界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历史公文的转化公开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公文转化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特殊情况外,进行全文公开。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财政要求,按时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让单位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5、做好信息发布维护。做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推送工作。
6、提升依申请办理时效。要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公文要及时进行审查,符合主动公开的,应当将文件属性及时转换为主动公开。
(二)持续强化解读回应和参与实效
7、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要加强对解读材料的质量管理,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进行重点解读,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年内至少选择1 个政策文件开展草案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
8、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列入2023年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文件,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时,应审核决策是否已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
9、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通过新媒体宣传扩大公证开放日的宣传,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持续强化工作监督和保障
10、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
11、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要安排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的功能。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