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 考核内容及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20-06-15

沪青司〔2020〕26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06-16


各科处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已经局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基层司法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及办法


为推动本区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2020年度我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努力提高我区司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周期

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

二、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督查、总结自评、实地查看、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三、考评内容

贯彻司法部、市司法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区局《2020年工作要点》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了基层司法所2020年度工作考评指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工作任务,满分100分,该部分为扣分项;二是特色工作加分;三是否定性指标。

四、考评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局领导及相关科处室结合日常了解、司法所自评等情况,通过资料审核、数据统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考评内容进行评分。特色加分工作,由各司法所提出加分申请,相关业务科处室进行综合评估后报局领导审核。

根据区人社局对派出机构的考核要求,派出机构考核分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区人社局提供)、街镇考核和职能部门考核三个模块,权重分别为40%、30%和30%。本局考评结果占司法所最终考核结果的30%。司法所最终考核结果通报各镇(街道),并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



附件:1.青浦区基层司法所2020年度工作考评标准

     2.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特色加分工作申报表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9个科(处、室),即: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公证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下辖11个司法所和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青浦公证处两个事业单位,管理、指导各个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