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主要工作
QB0909000-2014-070
主动公开
无
沪青司【2014】23号
青浦区司法局
2014-07-31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秉持“严管理、优服务、强素质、树形象”的工作理念,努力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排摸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维稳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春节、五一、亚信峰会等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各级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和萌芽状态。1—6月份,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368件(上年同期4253件,同比增长26.22%),调解成功5108件,调解成功率为95.16%,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5108份(上年同期4085份,同比增长25.04%)。全区各司法所通过基层调委会及镇(街道)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渠道共排查出社会不稳定因素366件,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均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开展化解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二是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推进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等工作。4月份,区司法局与法院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总结2013部署2014年诉调对接工作,并对上年度诉调对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有效地推动全年诉调对接工作。1—6月份,全区人民调解协议书经过司法确认的有1308件(上年同期818件,同比增长59.90%),占制作协议书总数的25.61%。
2014年7月14日
三是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以考核为抓手,通过平时考查、日常考勤、季度考核等方式对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3月下旬,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全面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四是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6月份,医调委共接待来电、来访110人(批)次(上年同期587件,同比下降81.26%,统计方式变更导致降幅较大),受理医患纠纷33件(上年同期21件,同比上升57.14%),成功调处30件,涉及赔偿额189万元。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加强对《办法》的宣传,
3月12日
,区司法局联合区卫计委等单位在桥梓湾广场举办专题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微博等途径面向公众宣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工作对接。
3月14日
,区司法局与区卫计委及我区各医疗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卫生计生信访对接工作进行了专题座谈,建立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制度;积极推进和探索专家咨询工作。上半年,我区共启动专家咨询3起 ,其中书信咨询2起,专家现场咨询1起。
二、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
2014年6月25日
,我区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40人(上年同期379人,同比增加16.09%)。全区重新犯罪2人,警告6人(7人次),没有人员因违反矫正规定提请收监。共收到法院缓刑征求意见258份,假释前征求意见15份,其他征求意见28份。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1673人(上年同期1647人,同比增加1.58%)。申报户口人数1672人,户口申报率99.94%。安置就业1623人(含享受低保、城镇保、农保、责任田安置等),安置率97.01%。落实帮教1666人,落实帮教率99.59%。
一是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和研讨,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区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动态分析研判会、交流座谈等形式,以“以会代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司法所专职干部和社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部门单位间的沟通衔接,与公检法等单位及相关业务科室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就社区矫正法律文书送达、执行衔接、调查评估、奖惩、收监等问题进行探讨,并逐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
二是积极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各项职能。目前区社区矫正中心承担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法律文书接收、开始宣告会、集中教育、心理咨询、训诫等工作,已经成为全区社区矫正执法、监管、教育、帮扶的有效平台。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公检法司、“青溪讲坛”老师、选派民警等人员组成集中教育讲师团,每月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严把请销假工作“入口关”,对请假七天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电子监控。每月组织由司法局分管局长、司法所长、专职干部等人员参加的动态分析研判会,研究分析不稳定因素,并制定工作预案。发挥帮教志愿者的作用,优先将志愿者纳入矫正小组,提高帮教效果。合理分派选派民警的工作岗位,分别成立了中心组和基层督导组,提高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安全稳控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每月开展滚动排查,确保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在春节、全国“两会”、“亚信”峰会期间,实行区级、镇(街道)两级24小时在岗值班和电话值班制度,做到急事即报并第一时间执行工作预案。同时,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执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摸出的不稳定情况及时上报并制定预案。妥善安置“三无”人员和精神病人,及时开展帮困解难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规定》的宣传,在
4月1日
《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一周年之际,联合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社工站等在桥梓湾广场举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咨询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规定》的知晓率。区局加强对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尤其对重犯人员较多的镇(街道)进行走访,督促司法所结合《重犯影响因素平衡表》对重犯人员进行分析,开展重犯倒查工作。
五是深化与监所的帮教衔接工作。加强与全市各监所的沟通衔接,年初明确了监所内走访任务,扩大监所帮教面,努力做到100%衔接率。上半年,分别组织帮教志愿者、女法律工作者、社工等到北新泾监狱、青浦看守所等开展帮教走访活动。鼓励帮助服刑人员释放后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六是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年初,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2014年“关爱行动”计划,帮助未成年子女健康、快乐、全面成长,从而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1月份,组织全区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开展“书香传递温暖”活动,帮助孩子们通过阅读丰富内心,充实自我。“六一”儿童节前后,区局及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给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困难家庭送去温暖。
三、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周密部署,确保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和社会热点,制定2014年青浦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重点对象学法和“法律六进”、法治城区创建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分解,确保各项工作具有操作性。
4月16日
,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5月22日
,举办普法联络员培训班,全区各镇(街道)、委办局、区属公司普法联络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创新形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2013年对全区中小学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上半年,区本教材编写工作全面启动。
2月26日
召集由教育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多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为教材编写出谋划策。
6月16日
,区教育局、司法局与市教委法规处和上海政法学院就教材编写事宜进行了座谈,进一步明确了教材编写的指导方向。推进“六校联动”合作项目,区法宣办在本区内选择了六所具有代表性的学校与上海政法学院进行结对,并达成《合作协议》,由政法学院的相应学院为结对学校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形成政法学院和学校的有效对接。开展法宣“一镇一品”工作,上半年区局深入11个镇(街道)调研摸底,力争在每个镇(街道)打造一项符合当地实际、有鲜明特点的法宣品牌,展示各镇(街道)的法宣特色。同时,面向全区收集法宣资源信息,通过整合梳理形成一本可供全区各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借鉴参考的法宣档案。
三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法和节点法制宣传。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3月15日
,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在桥梓湾广场、朱家角古镇、练塘影剧院、赵巷农贸市场、重固商业街等人流密集处举办现场咨询活动。
3月17日下午
,区法宣办联合区侨联在西部社区广场举办主题为“宣传贯彻侨法,保护侨界权益”的侨法宣传月主题活动。
3月21日上午
,开展第二十二届“世界水日”暨第二十七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4月是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区法宣办和区税务局在米格天地广场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青浦税务在你身边”大型税收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市民依法纳税、诚心纳税的意识。
四是扎实开展依法治区、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坚持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围绕区委区府工作重点,结合《法治上海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区政府160项重点工作中遴选确定了10项重点工作作为2014年青浦区法治城区创建项目。开展镇(街道)“一镇一实事”项目,由镇(街道)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大方向”,以具体实施的法治实事为切入口,推动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以梳理行政职权,健全工作制度为抓手,对第一批示范创建单位建立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对第二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并进一步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和依法治理课题调研活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共有20家单位申报征评案例25篇,其中9篇案例参加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有9篇调研课题获市依法治理课题立项。
四、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1-6月份,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办案1459件(上年同期1358件,同比增长 7.47%),解答法律咨询261件,代书25件,担任753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区律师积极参与领导周四信访接待工作,以第三方身份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1-6月份,律师共接待上访67批,212人次,其中接待集体上访11批,120人次,主要协助处理了劳动保障、动迁以及土地纠纷等。深入开展所所结对工作,1-6月份,参与咨询、调解的律师共计115人次,接待528人次,调解纠纷14件。坚持安排律师分别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交警支队和青浦区看守所免费接待咨询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宜,以此进一步健全和净化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从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学习培训、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律师的执业行为。1月份,区局召开律所主任、书记会议,重点就未来业务的拓展方向、青年律师的培训、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促进我区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严把考核关,认真开展2013年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工作,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考核等次均为合格,134名律师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际情况,围绕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主题活动等方面制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考核实施办法,提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序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律所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突出教育与实践并重,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公证行业执业规范化水平。以考核为抓手,围绕执业活动、公证质量、组织建设、档案管理等方面,促进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1-6月份,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691件(上年同期3577件,同比下降24.77%)。开展公证质量抽查,上半年共随机抽查公证档案42卷,涉及公证文书45件,绝大部分公证卷宗文书制作规范,认定事实清楚,使用法律准确,对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均落实整改措施。
五是以应援尽援为原则,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1-6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3779人(批)次(上年同期1415人次,同比增加167.07%,上年热线电话故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87件(上年同期651件,同比增长5.53%),其中刑事213件,民事474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代书59件。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法律咨询925人(批)次,移送案件70件。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贫弱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努力维护各类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区劳动仲裁院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信息员制度,通过出具法律援助建议书等方式制约“黑律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组建了一支由36名骨干律师参与的法律援助队伍,由骨干律师轮流到援助中心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的接答和办案质量。同时,加强与区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联系,积极推进“轻案快办”法律援助工作。
五、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总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培养干部队伍勤奋务实的作风素养。
3月3日
,区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截止6月底,共开展集中专题学习16次,召开群众座谈会12次,个别访谈60余次。
二是加强调研和培训,增强干部队伍改革创新的意识理念。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专题、有步骤地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工作研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年初,成立了由两名副局长带队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形成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报告》、《青浦区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能效用的调研报告》。积极配合市委、区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组的调研工作,形成了《基层治理中的大调解体系建设》分报告。同时,加强培训工作,重新优化配置在线学习成员结构,积极组织新晋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类培训200余人次。
三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监督考核,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工作人员作风的规定》、《青浦区司法局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制度,强化病事假管理、规范证照管理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6月份,区局集中开展了以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集中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服务相对人参加行风座谈会,对监督员反馈的群众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将基层司法所的党组织关系纳入区局党委,在全区11个司法所设立了四个联合党支部,完成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等工作。制定了《2014年党支部考核实施办法》,从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资料管理和主题活动等方面设定考核指标,不断提高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下半年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
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常规性工作推进较好,但创新性工作开拓不足,特色工作不明显。下半年,要继续发扬和保持脚踏实地、务实奋进的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市司法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创新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责,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在人民调解、基层工作方面: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要求,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特别在国庆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加强排摸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职业化队伍建设的探索。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现状,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青浦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准入办法(试行)》,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法律水平、调解水平较高,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要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五好司法所”的创建验收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五好司法所”的意见》,深入推进本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五好司法所”的创建活动。
四要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下半年,要组织举办好全区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法院法官、资深调解员等授课,为广大调解员讲解常用民事法律关系、调解技巧等相关知识。
五要进一步完善毗邻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制度。以“定期沟通、互相配合、密切联系、不断促进”为原则,加强毗邻边界地区的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完善平安边界建设的保障机制和措施。
六要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对接工作,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推进探索专家咨询工作,力争专家咨询数达到办案数的15%。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整合选派民警、专职干部和社工力量。探索整合选派民警、专职干部与社工三股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由民警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专职干部负责教育矫正、社工负责走访了解对象动态情况的工作机制。
二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选派民警、专职干部和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
三要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在暑假期间对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并送去温暖。邀请大学生志愿者、学校老师为未成年子女开展暑期补课活动。
四要认真开展监所内外帮教衔接工作。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到南汇监狱、青浦看守所等监所开展帮教衔接工作,并配合监所做好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工作。发动专职干部和社工对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庭开展走访。
——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一要抓普法重点和特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年初已向全区区管领导干部推荐阅读两本法制图书的基础上,下半年开展领导干部读后感微评活动。结合向各单位赠送《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DVD光盘的活动,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观后感有奖微评活动。
二要组织开展好各类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宣传周期间面向各类重点普法人群开展主题竞赛、广场宣传、研讨座谈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开展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下半年与教育局、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开展主题为“快乐青春法律护航”的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
三要开展区普法依法治理社会资源调查工作。为了更好的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资源形成普法合力。区法宣办在上半年面向各镇(街道)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社会资源调查工作,下半年将面向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社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在完成全区资源统计后,将及时归纳整理我区现有的法宣队伍、场所、资料,形成一本可供全区各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借鉴参考的法宣档案。
四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根据“六五”普法对法治文化的新要求,为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在香花桥民惠法治广场落成的基础上,继续因地制宜建造法制文化基地。下半年将在赵巷镇、金泽镇分别建造两个法治文化公园,目前设计方案正向社会进行征集。同时,挖掘各镇(街道)文化特色,推进“一镇一品”工作。
五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下半年从全区十项法治建设项目中确定1-2项工作,作为今年我区依法治理的重点项目并予以跟踪督导。召开法治城区创建推进会,组织开展项目化培训和交流。以镇(街道)依法治理“一镇一实事”为抓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召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经验和做法。开展依法治市日节点宣传,营造法治城区创建和全社会自觉遵纪守法的法治氛围。
——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
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内部管理专项检查及卷宗质量抽查活动。对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统一受立案、收费、内部制度建设及卷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二要推进法律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软硬件建设,优化服务环境,细化服务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开展听取服务相对人意见主题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与建议,及时督促相关窗口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和完善,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窗口服务形象。
三要积极推进律师及公证队伍建设,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组织举办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和讲座。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组织开展青年律师辩论赛以及案例研讨、新法解读等沙龙活动,全面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质。提升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实行谁接待受理、谁调查核实、谁负责出证的责任追究制。
四要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轻案快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制定《青浦区法律援助中心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办法》,努力加强与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衔接工作,推进轻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快速办理。对法律援助律师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群众得到法律援助。
——队伍建设工作方面: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活动方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庆祝建党93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创先争优工作水平。
三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好各类培训,通过观看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强化廉政教育,提高司法行政系统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并严格规范执行。组织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提升职工爱岗敬业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