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司法局关于购买打印机的函
QB0901000-2021-008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1〕40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12.20
区机管局:
根据市矫正局《关于各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报备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10月22日起,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备工作由各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对接。 根据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报备提交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表格上的照片,需要彩色打印,否则不符合申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对象报备工作,特申请二台彩色打印机,型号为立思辰Ga7530cdn,预算金额19600元。
妥否,请函复。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