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青浦区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
QB0901000-2022-001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2〕5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03.29
区局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坚决贯彻中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成立区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领导机构
组 长:胡元强
副组长:尤建华、尤海东、朱勤、夏家喜、贾长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组:
(一)内部安全组。办公室牵头,政治处参加。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
(二)法律服务组。公服科牵头,立案协调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促进法治科、律公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参加。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三)特殊人群防控组。社区矫正科牵头,教育帮扶科参加。责任部门:各司法所。
(四)应急处置组。办公室牵头,政治处参加。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
(五)宣传舆论组。政治处牵头,办公室、普法治理科参加。责任部门:各科处室、各司法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研究制定疫情防控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内部安全组职责。负责全系统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安全防护工作和干部职工队伍的宣传动员。
(二)法律服务组职责。指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为全区疫情防控提供法律服务和纠纷化解。
(三)特殊人群防控组职责。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组职责。全系统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以及涉司法行政疫情舆情的管控等工作。
(五)宣传舆论组职责。利用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正确引导群众,要求不信谣、不传谣;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能量。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工作小组要迅速行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详细周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
二要强化指挥调度,形成整体合力。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疫情防控需求,整合全系统资源力量,形成联防联控抗击疫情的工作合力。
三要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密切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特别是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特殊群体安全稳定。
四要严格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小组要按照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绝不允许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区委区政府防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严格遵守上级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