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单项项目集中评议环节通气会以及涉及我区后续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QB03050001-2022-001

主动公开

沪青司〔2022〕6号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04.22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2:00,司法部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单项项目集中评议环节通气会。会议由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主持。我区司法局副局长尤海东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区于 2021 年 10月申报的《关于创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机制示范区》单项项目将于 5 月份参加集中评议,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通气会主要内容会议关于单项创建集中评议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5 月 12 日 17:00 前提交申报材料;

(二)5 月下旬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陈述与答辩会;

(三)线上会议参会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司法部、市司法局建议区长参加)、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陈述人:当地政府负责人;

答辩人:当地政府负责人、司法局和相关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均可回答问题

(四)陈述方式:

1.政府负责人口头介绍+同步演示 PPT;

2.可在陈述前或陈述后播放视频宣传片(不超过 5 分钟);

3.陈述稿:根据报给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申报材料结合最新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4.陈述+视频短片不得超过 10 分钟

(五)答辩方式

1.陈述完毕后,评审专家随即提出 2 个问题,所提问题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

2.由答辩的政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 3 人直接口头回答

3.时长 5 分钟


二、涉及本区有关工作

(一)4 月 29 日晚 6 点,市司法局将召开四个单项创建区的区司法局局长视频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要求,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二)确定线上会议参会领导(说明:1、4 月 25 日司法部线上视频通气会要求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出席均可。4 月 26 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为体现市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本市由区长进行陈述”;2、本市除青浦外,另有嘉定、崇明、金山也进入本次单项项目集中评议环节,区司法局将密切关注其他区参会人员情况并及时上报;3、集中评议 5 天前,向司法部报送本区陈述人等名单,建议 5 月 10 日前确定本区陈述人、答辩人名单。)

(三)同步准备申报材料、陈述稿(5 分钟)、演示 PPT(5分钟)和短视频(5 分钟)。(1、此三项内容建议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融媒体提供技术支持,区司法局配合;2、申报材料5 月 12 日 17:00 前提交,建议 5 月 10 日前须定稿)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我区于 2020 年起参加了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其作为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一次全面体检。此次创建活动,在综合示范创建方面,我区未能通过市级审核;在单项示范创建方面,我区报送的《青浦区关于创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机制示范区》项目入选本市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被报送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参加全国范围内的评选。司法部此次集中评议工作,适逢上海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任务依然繁重的关键特殊时期,建议区政府加强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评议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鉴于本区申报的项目专业性较强,主要内容为创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机制示范区,行政执法仅占三分之一,故若确定副区长出席陈述与答辩会,建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为宜。

(三)申报材料、陈述稿、PPT、短视频的准备工作建议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司法局配合,区融媒体中心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建议 5 月 10 日左右召开一次关于集中评议的协调会,研究商讨上述内容。

特此请示 !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