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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B03010002025000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沪青司〔2025〕4号
发文日期: 2025-05-12 08:51:52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5.1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级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法务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