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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补贴的试行意见

QF1399000-2018-002

主动公开

练府〔2018〕12号

2018.03.28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镇的就业工作,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录本镇劳动力。根据市、区有关就业奖励政策,结合练塘镇实际情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录用本镇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和人事干部等进行奖励补贴,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关于促进就业补贴办法

(一)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本镇劳动力

凡在本镇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当年度新招录本镇劳动力,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按有关规定缴纳职保,且工作满一年,给予用工单位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

1.招录本镇劳动力,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贴;

2.招录本镇劳动力为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贴;

(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本镇特殊人员

1.招录本镇退伍军人,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贴;

2.招录当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贴;

3.招录本镇残疾人,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贴;

4.招录本镇刑满释教人员和戒毒人员(经镇司法所认定),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2000元补贴。

二、关于企业在册残疾人职工的稳定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在册职工有本镇户籍的残疾人员就业(持有上海市第二代残疾证书),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按有关规定缴纳职保,在就业期间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三、对用人单位的人事干部的奖励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的人事干部在招录职工时优先招录本镇劳动力,提高人事干部的积极性,按照当年度招录人员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标准:当年度新招录本镇劳动力在5人及以上的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按有关规定缴纳职保,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但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对各类见习、创业基地的补贴

对于政府认定的见习和创业基地,根据当年度见习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对招录“机场小红帽“的上海润泓物流有限公司的补贴

对于定向招录练塘本人劳动力的上海润泓物流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安排班车接送,为鼓励企业优先招录本地人员,采取每年签订奖励合同的办法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六、其他

1.本镇劳动力是指户籍在本镇的,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包括因政策因素无法入户的人员(如外来媳妇等);用人单位是指在本镇范围内的非公企业。

2.上述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年度的下一年度12月份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报,并由中心负责审核汇总,申报镇政府审批通过后,由镇财政下拨经费、中心负责发放。

3.上述奖励和补贴必须如实申报,相关操办部门要严格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试行意见由练塘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试行意见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过程中如遇上级相关政策变动,则本意见作相应调整。

 

附件:1.练塘镇    年1--12月单位录用本镇户籍的劳动力统计表

2. 练塘镇    年度单位在册残疾职工统计表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