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练塘镇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QF1399000-2018-003
主动公开
练府〔2018〕15号
无
2018.04.09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练塘镇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练塘镇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本镇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维护村民的基本居住权益,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宅基地管理的实际情况和今后我镇宅基地审批及批后监管等各个方面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练塘镇农民建房审批及批后监管,有效遏制农村违章建筑及违法用地现象发生,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包括农民建房审批流程、批后监管流程、应急处置和建房宣传。
二、建房审批流程
2.1申请阶段
村民提出申请。(翻建、扩建)
1.申请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需签字确认。(申请表由村委会提供)
2.申请户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建房施工图、身份证、户口簿、原宅基地使用证等复印件。
3.申请房屋须提供危房鉴定书。(须有资质的危房鉴定公司鉴定)
村民提出申请。(新建)
1.申请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需签字确认。(申请表由村委会提供)
2.申请户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建房施工图、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新宅基地需标注建房四址范围,村委会先到镇规土所查询土地性质并由镇规土所盖章确认。
2.2审核阶段
村委会预审
1.在符合村庄规划前提下,引导村民所建房屋需符合风貌规划。
2.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家庭符合建房条件的人数、现场测量原有宅基地的大小,并标注四至范围。
3.现场查看需建房的宅基地上是否有影响建房的青苗、树木,是否对其他人的出行及附近住户的通风采光造成影响等。
4.村委会根据需要签订好各类协议并签字确认。(弄堂协议、析产协议等)
5.村委会经调查后每户申请户必须经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并要附会议记录。
6.班子会议讨论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月。公示结束将无疑义申请人名单上报镇规保办。
7.村委会将资料整理完毕后,每户资料中附村委会承诺书、建房户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8.对不符合农民建房规定的申请人,由村委会作解释工作。
9.针对传统房和目前已经没有符合建房条件人员的房屋,按照建房政策不得再申请农民建房。由村委会作解释工作。
镇规保办初审
1.收到村委会上报的建房户名单后,查看村委会提供预审通过的农民建房资料,初步确认是否具备建房资格。
2.镇规保办针对具备建房条件的申请户,牵头联系镇规土所、村委会三方到建房户申请建房地点实地查看。
3.三方共同到现场测量原有房屋面积和申请需建造房屋面积是否满足建房需求。
联席会议审核
1.镇规保办根据前期资料汇总好建房户信息,根据要求牵头召集各部门召开农民建房联席会议审核建房申请。
2.由申请户所在村委会在会上介绍申请户情况,随后联席会议根据所介绍的情况进行讨论,由出席联席会议各部门认定该户是否有申请资格。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3.联席会议审核后,由村委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的农民建房申请资料全部送达到镇规保办。
4.村委会在10个工作日内未将资料送达的,放入下一批建房申请,重新审核审批,解释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联合审批
1.镇规保办接到各村农民建房申请资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送至镇规土所审核。
2.镇规土所在收到镇规保办递交资料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送镇人民政府审批。
3.镇人民政府审批结束后送区规土局审批,区规土局收到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好并发放建房申请的回复意见。
4.全部审核通过后,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5.公示结束后,镇规保办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各村委会主任签字领取后发放给建房户。
三、建房批后监管流程
村委会在建房前所做工作
1.村委会在放样前联系城管(拆违办)共同确定监管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明确责任,并将名单上报镇规保办,以便及时联系,掌握信息。
2.建房户凭有效施工合同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到村委会缴纳建房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并与村委会签订建房承诺书(农民建房承诺书)。由村委会备案。
3.施工单位凭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安全员、质量员名单,到村委会缴纳建房施工保证金(金额为柒万元整),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施工单位建房承诺书)。由村委会备案。
4.老房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由村委会进行协调处理。
5.村委会到现场拍摄老房拆除照片,同时出具旧房拆除证明并签字确认。
6.村委会将建房前审核的所有资料(包括照片)整理好。向镇规保办提出放样时需提交,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现场定位、放样
1.村委会通过对建房户建房前审核后,可以向镇规保办提出放样要求。
2.镇规保办接到村委会要求放样后协调牵头镇规土所、城管(拆违办)、村委会相关人员到现场定位、放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镇规保办在联合相关部门到现场放样后由到场各部门、村委会及建房户共同签字确认。
4.放样单复印后由各部门各持一份留底。随后对该房屋在建过程监管由城管(拆违办)和村委会全程负责。
在建过程监管
1.放样结束后,在整个房屋建造过程中由村委会和城管(拆违办)已落实的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2.村委会与城管(拆违办)安排专人在监管建房过程中,重点是基础开挖,严控占地面积;二层开工,严控建筑面积;结构封顶,严控房屋高度。要求每个重要节点要有现场测量数据和照片。未及时发现问题,由房屋监管人员负全责。
3.负责监管人员需每周填写在建房屋每周进度表,必须每周上报到村委会主任处,便于及时掌握房屋在建情况。
4.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有施工单位和建房户自行承担。
竣工验收
1.房屋结构封顶后,由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竣工验收。
2.镇规保办收到村委会验收申请后会同镇规土所、城管(拆违办)及村委会到现场验收。竣工单每个单位各持一份。
3.验收合格的,由村委会拿验收单到镇规保办签字后换建房批复。
4.验收不合格的,暂扣保证金。暂停发放建房批复,通过整改符合规定并再次验收合格后发放。
四、应急整改处置
1.建房户不按批复建房(超面积、超高等),监管部门应及时发现、制止、上报。
2.镇规保办对建筑面积、高度及违规点等情况进行核定,并开具核定证明。
3.镇规土所应对用地四至范围的违规情况进行核定,并开具核定证明。
4.城管(拆违办)部门根据以上核定证明,启动正在搭建违法建筑拆除程序,并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最终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镇规保办。
5.会负责现场协调,必要时请镇综治部门派员到现场维持秩序。
6.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村委会有权根据决议没收保证金,保证金将用于拆除违建房屋。
五、农民建房宣传
1.村委会定期召集村民小组长和党员代表进行严格遵守农民建房规定的宣传会议,由各小组长和党员干部在农户中进行宣传和普及建房政策。
2.村委会在村部或村里各个宣传点用版面张贴形式,供农户自行观看农民建房政策和建房流程。
3.对有需要的村,镇规保办建房工作人员可到村帮助解答农户建房问题。
4.在建房宣传中要向农户讲清楚,如因村委会监督不力,造成在建房屋有违章建筑时,必须整改好,在其消除违章建筑前暂停该村农民建房审批工作。对建房户的解释工作由村委会负责。
5.年底将针对农民建房全年工作纳入镇人民政府对村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以上实施办法自练塘镇人民政府发文起实施。
附件:1.练塘镇农民建房承诺书
2.村委会建房承诺书
3.施工单位建房承诺书
4.农民建房流程图
附件1:
练塘镇农民建房承诺书
村委会:
本人此次申请建造房屋,特向村委会作出以下承诺:
1.申请建房的资料已全部由本人阅读过,所有签名均有本人签字,无他人代签现象。
2.在开工建新房前保证先将该拆除的老屋拆除。
3.等申请批出后,按照规定将资料提交村委会后,再申请相关部门到场放样后开始建房。
4.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批复建房,不发生超面积、超高等现象,如有违反,保证金没收,并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5.建房期间自觉服从和配合村及镇职能部门的监管。
6.建房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邻里正常生产生活。如建房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2:
村委会承诺书
针对此次我 村 号 建房户的建房申请中,我村在此承诺:
1.所有提交镇规保办用于建房申请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且符合农民建房要求,无遗漏、瞒报。
2.所有资料均有申请户看过并由申请户本人签字确认。
如在今后发现因资料提供不齐全导致镇规保办在批复审核中造成审批错误,一切责任由村委会承担。
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日 期:
附件3:
施工单位建房承诺书
镇规保办:
我单位承包建造 村 房屋,在建房过程中我向镇规保办承诺:
1.严格按照区人民政府批复并按照施工图建房,不发生超面积、超高等现象,如有违反,保证金没收,并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2.建房期间自觉服从和配合村及镇职能部门的监管。
3.建房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影响邻里正常生产生活。如建房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4:
农民建房审批流程图
1.符合农民建房条件的新增户,原则上以农民集中居住方式予以安置;根据批准的村庄规划,在规划确定的新增宅基地可审批新建农民住房;
2.保护村和保留村农户实施宅基地置换后遗留宅基地,符合农民建房条件其他农户可实行新建农民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