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练塘镇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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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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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索取号:QF1399000-2010-004 发文字号:练府〔2010〕39号 发文日期:2010-06-0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进步,人类健康水平显著改善,人口平均寿命逐年提高,精神障碍已成为21世纪影响人类健康的最主要疾病之一,并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为了提高本镇居民的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根据《青浦区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街道)”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镇今年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创建工作,特制订《练塘镇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心理精神卫生体系和组织管理机制,使我镇的精神卫生服务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努力促进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活动的创建,推行以社区为基础,专业指导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社区精神疾病管理模式,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等措施,拓展服务范围,提高公众的精神卫生意识,营造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倡导良好、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主要任务
以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精神卫生健康水平为中心,组织社会各界和全镇居民广泛参与,从而支持和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1、落实健康促进,提高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
以多部门合作,共同参与,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理解和共同参与心理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到2011年,普通市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达65%、照料者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50%,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45%。要求村(居)委会重要场所每季度组织一次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如黑板报、版面,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定期在村(居)委干部和乡村医生例会上宣讲精神卫生知识;围绕每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重点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健康水平。精神卫生工作者要在生活上、参与社会活动上经常性关爱精神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家庭对社区关爱氛围的满意率达70%。
2、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减少精神疾病发生。
重视辖区内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的早期预防和干预,使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依靠学校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实用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能力训练。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教师、校医等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早期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疏导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指导学生寻求医疗帮助的能力。
在中老年人群及其家庭成员和看护者中开展老年心理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期精神疾病和常见心理问题的有关知识。
3、完善精神卫生服务,做好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工作。
搞好重点精神疾病的医疗和康复工作,是实现人人享有精神卫生保健的重要环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专(兼)职医生要深入居民居住小区,经常关心督促精神病患者医疗、服药,指导家庭医疗及照料患者,促进病情持久稳定,照料者相关知识的培训合格率70%,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率达65%、其他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率45%。积极帮助和鼓励精神病患者参与社会活动,如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参与到社区技能培训中,指导患者家务劳动等,精神病患者康复活动参与率达85%,病情稳定显好率控制在90%。
村(居)委会基层精防人员要按类别定期随访精神病患者,随访工作是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按照实际病情,对随访间隔期作出具体规定,Ⅰ类患者每月随访一次,Ⅱ类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Ⅲ、Ⅳ类每半年随访一次,随访及时率达95%。对重点精神病患者则应与社区精神科兼职医生共同负责管理包括全面掌握近期病情变化,社区精神病患者一旦出现病情不稳定或肇事肇祸苗子须及时与上级精防人员互通信息,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送专业机构(医院)治疗。年度无精神病人肇祸率达100%。
在社区内建立一所精神病患者的日间照料站。在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康复工作,以促进患者回归社会的能力。
4、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社会保障。
镇政府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根据本辖区实际,提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的工作目标,采取措施,抓好落实。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①落实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镇、村(居)委会精防领导小组日常办公用费,包括用于开展宣传和培训等。②落实贫困精神病人专项治疗经费不低于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00元,主要用于无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特困精神病人和关锁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生活救助等。精神病患者的保障政策知晓率达80%,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到位率达100%、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到位率达95%。③日间康复站的组建并确保正常运转,建立各项分工制度、职责并逐步完善。
依法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各级精防人员不得泄露精神病患者隐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残疾、智能残疾患者按照有关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构建温馨和谐社区。
三、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010年5月,建立健全镇级和村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召开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的联席会议和村精神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实行每年至少两次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抓好行动计划的实施。
第二阶段: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2010年7月到9月,全面推进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工作,对照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行动计划指标、任务,认真贯彻并分解落实,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把各项工作全面引向深入。村、居委会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示范点达标率为100%。具体措施如下:
1、先期准备工作:在6月完成各类宣传资料的印制及下发。
2、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在9月在辖区内抽取1-2所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教,并做好宣教前后的评估工作。并在校内开展青少年精神卫生征文比赛,并于10月对征文进行评比和表彰。
3、日间康复照料站:对日间照料站招募的康复者进行规范有效的康复技能培训,并及时做好评估。
4、村级示范点达标工作:每月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7月至9月完成对普通市民、老年人照料者、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相关精神卫生知识宣教,并做好宣教前后的评估工作;9月下旬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竞赛,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5、精防工作队伍培训:每月对社区内的村兼职医生、团队医生、助残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第三阶段:组织评估,迎接验收。
1、组织自评,申报创建。
9月中旬~10月上旬,各村、居完成相关精神卫生指标的测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指标:普通市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达65%,照料者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50%,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45%,照料者相关知识的培训合格率70%,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率达65%,其他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率45%,精神病患者康复活动参与率达85%,病情稳定显好率控制在90%,精神病患者家庭对社区关爱氛围的满意率达70%。)
10月下旬,按照“青浦区《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街道)》项目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分值≥85分且无单项指标不得分的镇(街道)可向区精防办申报”的要求,镇精卫办向区职能部门申报验收。
2、迎接区级评审。
11月上旬,迎接区级职能部门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把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街道)”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街道)”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创建内容及项目任务安排,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
(二)加大宣传,全面参与
要围绕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各项公益宣传和知识普及,让社区居民认识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将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与一年一度“世界卫生日”和“世界精神卫生日”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市民群众参与各项系列活动,营造人人需要精神卫生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经费,全力保障
创建“精神卫生工作健康促进镇(街道)”所需的各项经费由镇政府负责落实,主要用于组织宣传、技术培训、检查评估、协调实施、表彰等方面,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
练塘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