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练塘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QF139900020240015
主动公开
练府〔2024〕27号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4.04.26
各社区委员会,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练塘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青浦区练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2024练塘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今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排查、消除本镇全领域、各行业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面落实好我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经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五一”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区各级会议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镇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拆窗破网”行动以及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即将到来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内容,始终树立忧患意识,坚决扭住隐患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区域、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特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练塘经济水平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30日
三、检查范围
1.厂房、仓库、冷库,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等工贸企业。
2.农贸市场、各类小商品市场、沿街商铺、餐饮场所、废品收购站点。
3.宗教场所、文保单位、宾旅馆、娱乐场所。
4.建筑工地、供油供气站点。
5.学校、医院、养护院、高层建筑、古镇街区、小区、农村自建出租房。
6.农产品生产流通、田间窝棚、生态林地。
四、检查内容
根据检查范围内场所涉及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厂库房、用气用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农村自建房、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文博领域等风险隐患问题。
五、检查安排
此次大检查由各组牵头单位(详见附件1)统一安排,自行联系镇带队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未涉及统一检查安排的,请自行组织人员开展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深入排查、锁定底数。各村居、属地单位、行业部门要充分认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实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确保各自辖区、各项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点位底数做到无盲区、不遗漏。
(二)狠抓整改、消除隐患。各村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原则,要充分调动和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形成高效率、精准化的问题解决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从严执法、绝不姑息。政府监管部门,要主动跨前、勇于担当,对排查出的各类重点隐患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执法标准予以从严处罚、顶格处理,并切实落实“回头看”全程跟踪复查,坚决杜绝各类隐患反弹复发。
七、数据上报
(一)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将组别内检查对象存在的隐患问题,按照《2024练塘镇开展“五一”安全大检查表》(详见附件2)的表格如实填写,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牵头单位。
(二)各牵头单位根据辖区(或行业)区域将组别内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大检查表进行汇总(详见附件3),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镇安委办。
(三)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要跟进隐患整改情况,即时即报,如遇难以整改等情形的需书面说明原因上报镇安委办。未发现隐患的,请书面零上报。
(四)请各牵头单位、职能部门、属地自查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大检查工作,材料、信息等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5月7日。联系方式:随申办政务云,胡能峰(镇城运中心);电话59257605。
附件:1.2024练塘镇“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2.2024练塘镇开展“五一”安全大检查表
3.2024练塘镇开展“五一”安全大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