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聘任章文香、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QE330300020240002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24〕12号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02.27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聘任章文香、
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9〕185号)要求,我区将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队伍,对生活垃圾管理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在各街镇推荐基础上,按照“择优聘任”的原则,经局研究,决定聘任章文香、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名单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