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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聘任章文香、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QE330300020240002

主动公开

青绿容〔2024〕12号

上海市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02.27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聘任章文香、

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绿容〔2019185号)要求,我区将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队伍,对生活垃圾管理开展社会监督工作。在各街镇推荐基础上,按照“择优聘任”的原则,经局研究,决定聘任章文香、龚婷等22名同志为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青浦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名单

 

 

 

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