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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美丽街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主动公开

2024.05.31

青浦区“美丽街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为更好地巩固美丽街区的建设、治理成效,挖掘城市的内涵、底蕴、和特质,推动全区面上市容环境品质持续提升,根据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2024年至2026年全区继续开展新一轮“美丽街区”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的要求,以绣花般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坚持高标准引领,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标准、更优的管理,做好新一轮的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推动全区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让青浦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让市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居民等积极参与街区规划建设,全面抓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各环节的运作,始终将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美丽街区”建设工作成效的标准。

(二)注重系统设计。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强街区规划和设计引领,做到系统规划设计,坚持社区规划师参与建设的有效做法,凸显“一街区一方案”,注重城市人文、历史内涵、底蕴和特质的发掘和体现,更好展现海派城市风貌,塑造有生命力的街道空间。

(三)注重分类推进。根据不同街区的现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已达到较高水准的区域,精打细磨,巩固完善;对存在短板的区域,对照标准,治理提升;对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计划的区域,规划引领,指导建设,确保街区各具特色。

(四)注重资源整合。推动“美丽街区”的方案设计与“美丽上海”建设、海绵城市及韧性城市打造、公园城市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精品示范道路建设、单位附属绿地开放、美丽家园建设等规划设计有机衔接,进一步聚焦管理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五)注重科学管理。落实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信息库,完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街区环境常态长效。

三、工作目标

坚持“全要素、做减法、一体化”的工作要求(即:建设要突出市政市容环境各相关要素,精简街区上不必要设置的冗余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探索一体化机制。)完善“美丽街区”建设管理标准、工作机制,通过深耕示范一批、新建新创一批的方式,提升标杆区域、聚焦重点区域、拓展面上区域,深入推进新一轮“美丽街区”建设工作,确保在全区再建成一批高质量的“美丽街区”和体现“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示范性“美丽街区”,推动全区市容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

四、工作要求

对标国际一流城市的水平,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围绕五态”的要求(提升形态,推动系统性设计;提升业态,推动一体化改造;提升生态,推动开放型贯通;提升神态,推动演绎好故事;提升心态,推动群众得实惠),注重“五个有”(有主题内涵、有休憩空间、有深化结合、有社会参与、有智慧管理),突出“十个面”即:深入推进路面平整、水面清澈、立面靓丽、店面美观、桥面完好、屋面洁净、杆面清洁、箱面美化、绿面多彩、地面干净等“十面”综合治理提升,确保城市道路(含水域)平整化、公共设施规范化、建筑立面协调化、围墙建设生态化、店招店牌个性化、街景绿化品质化。

(一)路面平整。确保道路平整完好,无破损病害,铺装统一,色彩一致,道路标志、标线清晰,无障碍设施设置合理规范、人性化,车行不明显颠簸,人行无道板松动。

(二)水面清澈。建设优美、有设计感的景观水域环境,确保水生植物与周边环境自然和谐,兼顾可接近性和安全性。同步抓好河道水域无漂浮垃圾,两岸无垃圾、杂物堆积。

(三)立面靓丽。注重对各类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修缮、整理和美化,做到立面无污损、无违法建筑、无乱悬挂、无乱设标语,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且各类附属设施设置规范,空调外机横竖对齐,沿街第一立面无违法建筑。推行主要街区架空线入地,其他区域对乱拉电线的现象进行整治、梳理,确保城市空中容貌有序。倡导绿色、生态理念,采用透景围墙、绿篱围墙、艺术围墙、文化围墙等表现形式,展现围墙建设景观风貌,做到无污损,确保各类围墙完好、整洁、美观。

(四)店面美观。提升沿街店面橱窗景观水平,推动沿街门面、卷帘门升级换代,改造封闭式卷帘门,无擅自悬挂的广告和横幅,且无陈旧过时、明显破损、过于密集的宣传标语,沿街门店橱窗保持整洁。加强街区店招店牌规划引导、设置规范,并展示个性化和多样性,体现区域特色和景观品质,与周边环境和谐。

(五)桥面完好。高架桥、跨线桥等完好、美观,无破损病害,铺装统一,色彩一致,道路标志、标线清晰,其主体及附属设施安全。强化日常养护,桥体无破损、污损现象,高架桥荫、跨线桥桥洞等环境整洁有序。

(六)屋面洁净。重点关注城市天际线的设计,以及建筑外立面、建筑顶楼第五空间等关键细节,清理沿街屋顶违规设置设施,结合“美丽街区”建设,强化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治理、违建清除,确保屋面环境良好。有条件的区域可设置屋顶绿化。

(七)杆面清洁。推行采用“多杆合一”的方式进行整合,确保街面现存各类杆线设置规范,完好无损,环境整洁。此外,各类公共服务相关标识标牌设置应布局合理,形态、材料、外观和品质体现所在地区的风貌特色,并确保整洁、完好。

(八)箱面美化。规范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的各类公共设施设置,推行采用“多箱合一”的方式进行整合,集约布局在街道的设施带内,设置整齐,并对箱面进行适度美化,融合区域风貌特色。沿街无擅设占道经营性亭棚和管理服务类亭棚,管理服务类亭棚严格管控做减法,电话亭合理布局,并保持亭容亭貌整洁。

(九)绿面多彩。街区内主要道路做到一街一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街坊)与保护建筑应保持历史风貌与特色,各类绿化街景、花坛花境、小品以及休憩座椅等设置应与区域功能风貌相协调,绿植花卉应体现“四化”要求、多用乡土植物,并且长势良好,无黄土裸露,修剪规范,树穴盖板、绿化护栏等附属设施完好、整洁。积极推动单位附属绿地打开,形成无界融合的公共空间。

(十)地面干净。去除过度设置的交通护栏及固定停放车架设施,做到地面无暴露垃圾、无乱涂写、无乱停车、无占道经营,确保整洁见本色,重要区域要达到高标准保洁要求;闲置地、荒地、工地、待拆迁基地等规范遮挡,无各种垃圾堆积。

五、主要任务

对标“美丽街区”创建导则和“六化十无”的建设标准,紧密结合公园城市示范点建设、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等工作,突出道路设施、多杆合一、城市家具、沿街绿化、建筑立面、招牌广告、景观灯光等内容,以交通护栏整治、行道树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地铁出入口周边环境治理、卷帘门整治、公共空间休憩座椅优化提升等专项治理为重点,实施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持续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品质。

(一)新建新创一批街区。以“六个聚焦”为重点,即:聚焦公园城市示范点等创新景观区域,聚焦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场馆周边以及中心城区商业、旅游集散、大型居住区、医院、车站等区域,聚焦历史风貌保护区、永不拓宽道路等景观提升区域,精心打造符合区域特质的“美丽街区”,实现街区“面貌一新、眼前一亮、为之一振”的最佳效果。同时,聚焦青浦新城建设,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对尚未纳入前两轮“美丽街区”建设计划,通过整治提升达到“美丽街区”建设标准的区域,可带动周边环境综合水平提升。

(二)深耕示范一批街区。按照《城市容貌规范》、《“美丽街区”创建导则》、《“美丽街区”建设考评办法》等要求,严格执行“六化十无”标准,并精选一批街区进行重点打造,突出“八必须”(即:病害必修、冗余必拆、飞线必整、封闭式卷帘门必换、破墙必封、隐患必清、脏乱必管、盲道必设),努力成为全市示范引领、标杆街区。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摸清“美丽街区”建设底数,完善“美丽街区”建设相关配套文件。各街镇锁定建设区域,明确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全面推进(2024年7月至2026年9月)。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清单,加强综合协调,各责任部门协同推进,各街镇具体推进实施。

(三)总结评估(2026年10月至12月)。区市政市容联席办做好经验总结、案例汇编,各街镇落实项目收尾、预验收、资料归整等工作。

七、职责分工

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制定新“美丽街区”建设三年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街镇做好占道亭棚、店招店牌、户外广告、景观灯光、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等工作,并牵头相关部门对街镇“美丽街区”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各街镇执法部门指导,重点加强建设区域内道路沿线、休闲区域等市容环境卫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查处。

区建管委负责道路、人行道修缮、杆线牌整治、各类道路隔离设施维护、公交站点、轨交站点规范管理、建设区域内在建工地规范管理,确保内部及周边环境整洁。

公安青浦分局负责治安岗亭亭容亭貌管理,机动车乱停放整治等工作;配合城管、绿容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

区商务委负责街面早餐车、移动餐车的管理。指导街镇设摊的经营业态、商业布局等,打造特色突出、主题新颖、品牌汇聚的集市、夜市、步行街,提高设摊经济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水务局负责做好建设区域内除一体化保洁范围以外市、区级河湖水域日常保洁管理等工作;做好城区(夏阳、盈浦街道)范围内市政公共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满足城市排水功能需求。

区房管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并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企业加强物业区域内各类沿街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区拆违办负责区域内各类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将新“美丽街区”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新“美丽街区”建设项目区级承担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工作。

区城运中心负责对照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区域内城市建设管理各类问题的巡查,及时做好问题移交办理,指导督促街镇做好案件办理、反馈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美丽街区”建设工作各项宣传报道。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各类通讯电缆标牌规范设置及日常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内容清晰;

各街镇负责对照建设标准推进美丽街区规划、建设工作。巩固已建成“美丽街区”长效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增加作业频率,确保环境整洁;加强公厕、公共部位垃圾箱房维修改造和日常管理;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规范做好干、湿垃圾收运工作,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美丽街区”创建工作需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美丽街区”建设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对“美丽街区”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前期研究、规划、设计工作,协调推进跨区域和跨部门建设任务,及时做好有关难点问题的协调处置。各相关行业部门加强专业指导,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工作。结合重心下移要求,充分发挥街镇作用,落实源头管理要求。

(二)强化工作结合。各街镇结合公园城市示范点创建,重大活动保障,文明创建和卫生创建,美丽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更新、架空线入地、青浦建设等工作,加强互联互动,确保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完成。

(三)强化社会参与。采用市民评议、社会评价、行政管理部门评定为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利用人民建议征集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美丽街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各类新媒体介质,加强美丽街区建设的宣传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街区环境治理、维护,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支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建设经费保障到位。全面加强城管、公安、水务、交通等执法保障,推动执法、管理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治理实效。深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落实自律组织建设,确保“美丽街区”建一块、成一块、常态长效一块。

(五)强化考评验收。对照既有标准规范,推进全要素规划、设计、建设,建立并完善社区规划师制度,全面实行挂图作战、落实销项管理,加强问题排查、巡查督办,严把建设质量和进度。同时,做好建成后街区的复评工作,对复评不通过的,对原授予“美丽街区”的给予摘牌处理,并在区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