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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2.10.18

2022年,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继续依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做好对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制发公文的手动推送工作,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发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应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在本单位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二)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策文件栏目要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按时发布,内容要充分体现落实上级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栏目内容要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业务属性;存在与网站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意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按照《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单》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直接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 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对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请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深化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发布的政策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青浦绿化市容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采用图文解析、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简明问答、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做好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绿化市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结果。进一步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增强群众诉求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常见问题解答库,定期梳理更新,方便社会公众自主查询,提高留言答复质量。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群众公开政策执行结果,并了解掌握群众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共性问题,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助力政策完善,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主体关切,为绿化市容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 1 次,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

(四)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绿化市容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收集、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区政府 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提前统筹部署,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现场要设置、显示“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

三、深化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有关疫情防控各类信息的审核发布制度,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力度,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管理和协调保障,规范流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切实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

(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覆盖范围扩大至部门所属单位。部门所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公开情况纳入财政信息公开考核范围。

(三)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及时公开发布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和市容环境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加大对 20 公里绿道建设和 4 座口袋公园(街心花园)提升改造等项目推进情况的公开力度。

四、深化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年度单位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二)完善线下公开渠道。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信息查阅、意见收集反馈等各类政务公开服务,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更好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 1 次工作汇报。本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度建设,保持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 1 次。

(三)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完善工作考核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问题台账,按时整改销号。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进、监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基层单位予以通报。

(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本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