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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3.03.30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助推全区中心工作落地见效,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青浦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高水平公开服务青浦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做好政府公文备案和公开。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新增非密公文每月全量备案一次。加强历史公文转化公开,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

(二)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排专人日常维护,确保栏目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按时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相关业务栏目内容。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办理和服务。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件全量管理,做好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工作。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在处理较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强化部门间协商沟通。

(四)完善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借助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发布解读。

(五)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的咨询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网上政民互动渠道,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绿化市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结果。

(六)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少于1次。

(八)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结合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于每年8月集中组织开展线下开放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

(九)深化优化重点工作公开。做好美丽街区、绿道建设、口袋公园改造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项目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为绿化市容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

(十一)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十二)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和供稿主体,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局办公室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局党组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汇报。

(二)强化指导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抓好人员梯度建设,保持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 次。

(三)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完善工作考核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建立问题台账,按时整改销号。

(四)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做好本工作要点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