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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应知的十项制度 2019-06-02

201961日)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如未划分党小组,不涉及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必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党员都要定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作为党日,确定1个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党性分析、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决策、结对帮扶、红色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根据主题党日内容,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每年召开1次,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一般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一般每年1次,党员一般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要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支部考评、表彰处理、整改落实等步骤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档次。

党费收缴使用制度。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照规定交纳党费,从党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双向汇报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和支部委员会开展双向汇报工作,一般每季度1次。书记向党员汇报本季度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上季度党员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党员汇报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联系群众收集的意见建议和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书记对党员工作进行评议,全体党员对支部工作亦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以及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也可不定期汇报。预备党员转正前必须主动向党组织汇报1次。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支部内无法解决的思想政治问题,应及时报告。

党员志愿服务制度。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党员也可自行参加社区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公益服务,并将参加情况主动记录报告。

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每名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至少1名党员和1名群众,每名党员联系l-2名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对象可自定,也可由支部指派。每年走访联系不少于2次,经常听取意见建议,了解联系对象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重视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

定期换届选举工作制度。党的基层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期满应按时换届。基层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的,应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说明并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