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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发改委会起草了《青浦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ihaosong886@gmail.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青浦区公园路100号发改委投资管理科,邮编20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青浦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