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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6-04-22

各相关单位:

财政专项支出信息是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已纳入本市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现将联动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和内容

公开主体,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信息,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由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街镇公开,具体项目信息见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任务表(附件1)。

公开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补助标准、发放程序、(2025年)资金分配结果(包括本级财政列支和财力结算下达下级财政资金,资金涵盖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细化程度,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情况,镇级应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分配到人(户)的,要详细公开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分配到项目的,要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以及施工单位等信息。

公开形式,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街镇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应信息。

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栏目请选择“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标题统一定为“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级(或镇级)使用情况-具体项目名称”,例如:绿化市容局公开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时,标题为“2025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级使用情况-林业建设专项资金”,赵巷镇公开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时,标题为“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镇级使用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公开样张见附件2)具体项目名称是指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

公开方式,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街镇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上公开时请以PDF形式公开。发布成功后,务必自行检查“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是否正确,检查路径:政务公开-管理公开-财政资金-专项资金-更多。

二、公开时间和结果反馈

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街镇要加强沟通,共同完成本区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本区联动公开工作的完成时间为5月15日前。

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街镇在完成联动公开后,需将信息公开网址填写在附件1中,并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反馈至预算科王振涛处。如有疑问,可联系区财政局预算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任务表

2、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样张

3、规范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形式操作指南

青浦区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