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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价格鉴定机构认真组织《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的学习 2014-11-20

  近日,市价格认证中心下发了《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统一操作方法和标准,保证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我委价格鉴定机构及时组织了学习。
  一是领会《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的内涵。《规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的,适用于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对刑事案件中被故意毁坏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财物损失价格的认定。价格认定结论仅作为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证据材料,不作为民事赔偿依据。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规则》的学习。《规则》的制定,使我们在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方面有了明确的操作依据,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委价格鉴定机构组织相关价格鉴定人员从办案机关委托所需材料、计算的方法以及综合考虑差异因素等方面开展了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所需的业务知识。三是开展《规则》操作运用的讨论。结合《规则》,对照以前毁损财物损失价格认定,价格鉴定人员之间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探讨,找出以往操作时与《规则》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明确了今后开展毁损财物损失认定方面所需的材料、方法以及开展工作所要掌握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