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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东新村天然气铸铁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19-12-06

QA230200-2019-608​

主动公开

青发改投〔2019〕642号

2019-12-06

索取号:QA230200-2019-608  发文字号:青发改投〔2019〕642号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城东新村天然气铸铁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东新村天然气铸铁管道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青浦区城东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城东新村原有埋设的铸铁燃气管道改为聚乙烯管。Φ250PE管道约155米,Φ200PE管道约640米,Φ160PE管道约105米,Φ110PE管道约960米,Φ63PE管道约565米,全长约2.5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224.5878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84.5278万元,其他费为40.0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