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鹤公路、鹤祥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0-01-23
QA230200-2020- 12
主动公开
2020-01-23
青发改投〔2020〕14号
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01-23
索取号:QA230200-2020-12 发文字号:青发改投〔2020〕14号
上海青浦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纪鹤公路、鹤祥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纪鹤公路、鹤祥路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青浦区纪鹤公路、鹤祥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纪鹤公路、鹤祥路敷设中压φ315PE管道约1077米,φ200PE管道约142米。
四、项目总投资325.1218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67.6623万元,其他费为57.459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