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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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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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徐农委员:
您在青浦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2号提案《改善营商环境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区委区政府拿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心和勇气,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制定了《青浦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审批服务效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各领域营商环境便利度在全市形成引领示范,全面打响“青浦服务”品牌,力争成为长三角最具制度竞争优势的地区之一。优化营商环境,牛鼻子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把制度创新作为主攻方向,聚焦审批中频度最高、周期最长、手续最繁的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以及产业项目施工建设等环节,特别是将重大产业项目审批作为检验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全力进行简化优化,切实提升企业对于营商环境改善的感受度。3月起,全市正式实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分类审批。对社会投资项目不再“一刀切”,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功能和技术难度等进行分类审批。全市社会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工业项目、小型项目(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分类,政府审批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个、35个、48个工作日,较原先10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我区自我加压,在小型项目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阶段、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将审批时限分别压缩到“15、34、45”。全市社会投资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按照“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划分为两类,政府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时间自统一申请受理之日起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个、15个工作日。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设计方案审核方面,除“工业项目”实施带方案出让制度,设计方案免于审核外,设计方案审核阶段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征询的审批部门由7家减少为3家,仅保留征询交警、交通、绿化部门意见,民防等部门征询事项调整为“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小型项目”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设计方案审核时限分别为14个、18个工作日。其中,并联征询部门出具征询意见时限分别为9个、1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方面,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环节取消,原来同步征询的10家审批部门中,消防、抗震、民防、水务、卫生等5家,选择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实行数字化“多图联审”。“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时限分别为15个、20个、27个工作日,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限分别为10个、15个、2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分别为3个、3个、5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限为2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方面,将“多部门串联式验收”转为“集中并联式验收”,建设单位一口申请全部验收事项,将原先各专业验收完成后再受理规划验收的方式,调整为规划验收与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受理,满足规划要求后即可出具“附条件通过”的验收意见,各专业事项完成后由建管部门统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针对建设规模较大、技术难度复杂或存在其他建设单位对是否符合全部验收标准无法把握的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具备一项或者部分专业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相关验收管理部门申请现场查看。现场查看作为统一申请验收之前政府提供的提前服务,通过多种方式的自主选择提升企业的感受度。各验收管理部门应在12个工作日(小型项目8个工作日)完成各自专业现场竣工验收(包括现场查看)并出具书面意见。验收备案方面,调整归并民防、绿化等验收管理部门单独设置的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建管部门在收讫各验收管理部门出具的通过的验收意见后,3个工作日(小型项目2个工作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三是优化审批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网上办理平台建设及与市级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共享平台等衔接,研究设立产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产业项目审批事项,实现“一门服务”转向“一窗受理”。同时将推进以104产业区块为重点的区域整体评估和收储,跨前谋划、统筹考虑安排重点产业区块和产业功能点的土地收储项目,做到“整体收储、分步出让、有序实施”。
主办单位: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9日
办理单位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邮政编码:201700
办理单位分管领导:夏骥
联系人:孙仁兰 联系电话:59712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