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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浦区规划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主动公开

2025.04.30


2025年,青浦区规划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以《2025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根本遵循,紧密围绕青浦“世界级科创湖区”建设核心目标,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关键任务,以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为导向,健全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核心作用,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结合本局职能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真实,办事的结果公开。

(三)突出重点。以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公开的内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际,不断充实完善。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五)有利监督。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局机关所有政务工作,凡属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要包括两部分,具体为:

1.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府文件、综合政务、财政信息、权力事项、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

2.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并严格按照“申请、答复、公开、公开期限”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形式和方法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政务公开主要形式:

1.通过青浦区规划资源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信息;

2.开展政府开放日等线下活动。

(二)政务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政务公开内容相适应,实行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局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对群众反复询问的问题及时答复,并予以公开。

四、重点工作

1.规划成果和政策体系。

系统公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空间衔接规划成果,重点公示西岑科创园区19-11、19-13商办地块等核心板块控规调整方案及规划条件,完成公示发布。

动态更新权责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细化“拿地即发证”“规划许可+挖掘许可”并联办理等流程规范,确保“一网通办”事项依据文件“看用直达”。

2.重大项目。

分阶段公开华为青浦研发基地配套、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新城院区、上海示范区线水工工程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进度推进等关键信息。

定期发布土地储备与供应动态,公开徐泾镇、华新镇等区域地块储备进度、清障情况及供地计划,公示低效用地再开发评估结果与盘活方案,主动回应社会对用地计划的关注。

3.开放月活动。

积极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在8月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利用规划展示馆、服务窗口等场所开展现场展示活动,扩大活动传播度和影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