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浦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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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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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高彩虹委员在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1号委员提案“关于优化我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与实施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地下管线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管线综合规划和各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确保全区管线工程顺利推进。
关于部分管线建设单位不按规划施工事宜,我局一是于2025年4月梳理更新了《管线综合设计方案收件清单及相关要求》,对地下空间统筹集约、管线排列顺序、安全净距、工井位置尺寸等内容均已明确要求;针对复杂情况要求进行多种方案比对,并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应询尽询,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最优化。二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严格把关,对于施工图与规划不一致的情形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分类处理。符合“白名单”的情形需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符合规范,并经相关部门同意;不符合的情况需在符合规划后方可核发许可。三是正在梳理优化管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机制,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有效管控管线项目不按图施工的情况。四是多次邀请相关委办局、管线主管单位和规划编制单位开展了管线项目的意见听取会和业务培训会,对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了宣贯,听取和解答了管线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在日常工作中保持管线单位和市局相关处室的沟通,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优化和强化市政管线的管理。
关于“管线综合”规划不尽合理相关问题,我局一是按照《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和《上海青浦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控详规划及各类管线专项规划,推进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审批工作,并在过程中征求管线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其中涉及轨道交通、市管道路、高等级管线时还进一步征询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确保管线综合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二是管线综合规划方案编制时,各类管线位置均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管线规划的标准、规范予以落实,其中在涉及重大工程等复杂情况时,主动组织专家评审会,进一步对管线的技术难点和实施空间上进行复核。三是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在管线综合规划编制阶段,做好最新的物探、精探等工作,排摸清楚地下现状管线的情况。四是管线综合规划报批阶段,我局对相关成果做好技术审查工作,保证规划成果稳定无误。
关于忽视附属设施空间需求问题,考虑到工井等设施需结合管线实施阶段的具体方案确认具体位置,我局在管线综合规划审核意见中明确“规划管线在下一步设计、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不影响相邻管线管位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为后续工井等附属设施的布置预留弹性空间。此外,区建管委根据《上海市管线管理办法》,将积极协调各管线权属单位制定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并会同我局等管理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形成管线施工计划。同时,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建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地下管线,管线施工过程中,对涉路施工项目予以积极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