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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主动公开

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4.05.14

 

2011 年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2011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在这半年中,我局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 充分把握青浦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坚持“一城两翼”城镇发展战略, 切实提高规土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服务能力, 努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现将上半年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一)规划编制紧扣发展主线
1. 青浦区城乡总体规划 》已形成初步成果。
青浦区城乡总体规划梳理已形成初步成果,各镇(街道)城乡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正在梳理过程中,编制过程中将充分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形成梳理成果,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形成。
2. 《青浦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已形成初步草案。
目前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已形成初步方案,下一步将征询各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最终成果,计划7月中旬,报区政府审议,8月中旬上报市局审批。
3. 新城各功能片区的控详规划正在加快推进。
新城中二单元  该单元已经完成编制并报市规土局编审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新城中一单元  该单元已完成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并且设计任务书已得到市局批复,目前控规草案已书面征询区级部门意见,并开展了规划公示活动,计划于9月份完成编制工作。
新城西片单元  该单元因被市政府确定为新城四站大型居住社区选址,与《青浦城区总体规划修改》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发生变化,且因为大社区选址调整、新城集中建设区范围微调等各方面因素,该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暂时搁置,目前正由市规划院在开展西片单元结构规划研究,已形成初步成果。
朱家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该镇区已完成规划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征询市、区级部门和专家意见,目前正在上报设计任务书,计划于10月份完成编制工作。
(滨湖片)朱家角复兴路以西地块  该地块已于去年开展编制工作,因该地区大部分土地已出让,在规划编制工作中涉及不同开发主体的利益协调问题。且由于该地区是青浦新城中唯一与淀山湖接壤的区域,其功能定位和景观风貌尤显重要,该规划目前尚在编制和研究中。
青浦新城五浦汇动迁安置基地  该基地已开展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研究报告编制并已征询区级部门和专家意见,即将上报设计任务书,计划于10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4. 加快推进西虹桥地区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虹桥商务区结构规划方案,西虹桥地区划为三个规划编制单元,目前三个规划编制单元均已委托市规划院开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计划7月份形成规划研究报告。
5. 支持湖区经济发展,启动西翼地区各项规划编制工作。
淀山湖地区是青浦发展“一城两翼”的西翼地区,在新一轮的青浦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促进环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为“十二五”期间环湖地区的建设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梦上海”项目和练塘镇、金泽镇小城镇试点改革农民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已确定,并在土规中予以落地。
(二)土地管理突出工作重点
加强土地储备工作  截至6月中旬,共完成土地收购储备9幅地块,面积约为75.15公顷,占全年计划的 9.3%;正在进行征地包干的有18幅地块,面积约为46.85公顷,占全年计划的5.8%,其中17幅地块为新城1站大型社区AB地块;完成立项工作的有1幅地块,面积约为30.46公顷,占全年计划的3.8%;正在进行河道蓝线工作的有31.94公顷,占全年计划的3.95%;有9幅地块正在测绘,面积约为83.36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0.32%;有6幅地块完成测绘,面积约为131.37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6.26%;有5幅地块正在拟征地公告,面积约为6.83公顷,占全年计划的0.84%,;进入一书四方案审批阶段的地块有15幅地块,面积约为84.88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0.5%;有3幅地块在规划红线,面积约为15.67公顷 ,占全年计划的1.94%;有3幅地块完成规划红线,面积约为12.89公顷,占全年计划的1.6%
加强土地复垦整理情况  上半年,经市局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20.0684公顷,可用于置换指标的面积18.5059公顷。通过市局立项的面积有31.2312公顷,准备上报立项的约为100公顷。在市局待验收的有116.5956公顷,准备上报验收的约为26公顷;基本能满足今年农转用报批所需。
加强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全区疑似闲置土地登记数为169幅(861.46公顷,折合12922亩)。上半年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
100宗调整合同开竣工日期项目  此类宗地属于具备动工开发建设条件,但因政府规划调整、拆迁未完成、市政配套未跟进等因素导致未能及时开工的土地,故将其认定为限期开工或延期开发项目,办理相关合同变更手续,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并纳入合同监管。目前,已完成80宗项目合同调整,另剩余20宗毛地的合同调整工作因根据市局要求不再纳入闲置土地的处置流程,需另行与市局相关处室沟通解决。
38宗协议收回项目  此类宗地因政府原因或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多年闲置,已无法继续开工建设,故采取协议收回方式。今年2月底前向相关镇(街道)及公司发出了关于落实协议收购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函,视具体情况与辖区内协议收购用地单位进行宗地收购谈判事宜,落实具体工作安排进度表,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之后又将占据较大项目比例的徐泾镇作为工作重点,特致函给上海西虹桥商务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所涉西虹桥商务区及国家会展中心区域内的闲置土地项目进行了沟通与协商,该公司已成立工作小组,正逐步进行具体项目的收购进程,目前该镇已有3宗项目签订了收购协议。
27宗不列入处置流程范围的项目,其中仅有用地批文无合同应直接收回项目22宗,其他原因(集体土地、涉及司法案件、已完工等)5宗。
4宗划拨土地督促开工项目,已下发督促开工处置决定书。
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  截至6月中旬,完成经营性地块出让3幅,出让面积为36371.7平方米,收得土地出让金26851万元;完成工业用地出让24幅,出让面积为372941.3平方米,收得土地出让金47694万元。有4幅经营性地块已送市场但未公告,出让面积约为28.29公顷,有5幅地块已公告进入出让程序,出让面积约为43.39公顷。有1幅地块已预申请公告,出让面积为14.46公顷。
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准备工作   目前,我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基本完成了试点镇确定、组织架构、制度规范、人员培训的准备工作。在试点镇确定方面,经研究决定由重固镇、练塘镇作为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试点镇。在组织架构方面,成立了“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组”等工作机构;在制度规范方面,拟定了《青浦区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工作方案(讨论稿)》以及《本区试点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工作方案(讨论稿)》,现还未讨论通过。在人员培训方面,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规土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稳步推进本区大型居住社区建设  新城1站大型社区劳力安置方面:按征地批文安置(194人)和以“土地换保障”方式安置(882人)共计1076人已完成劳力安置工作。现大型社区未安置人数为1505-1076=429人,另今年将有部分农户子女达到16周岁,预计需安置人数约为500人。目前,镇安置办正在核对人员,收集安置材料,待征地批文下达后,按土劳比例进行安置。
2011 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为41幅地块,用地面积约为245.46公顷,其中属于大型社区范围的地块为24幅,用地面积约为65.56公顷;属于经适房的为46.71公顷,属于动迁安置房的为198.75公顷。
目前以上供应计划已获得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批准商品住宅用地计划面积为130-160公顷,除住宅外的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面积为30-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面积为160-180公顷。
(三)规划和土地专项整治、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及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规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规划和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区开展了对200811日至2010630日期间的出让土地项目和划拨土地项目的核查工作,涉及出让土地项目100个,共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99件;划拨土地项目60个,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46件。另对20071月至2009630日期间发生的212个违法用地项目进行了清理。
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  入库的623个历史违法用地项目,扣除已办理用地手续36个项目,对剩余587个项目(面积17213.77亩)按市规土局三年计划进行处置,其中 拟维持原状的项目166个(面积7434.77亩);拟补办手续项目共256 (面积7859.22亩); 拆除收储项目35 (面积585.74亩) ;拆除复耕项目130 (面积1334.05亩)。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经信息反馈与实地查看,全区54个违法用地图斑(包括疑似图斑,扣除合法、伪变化、军事图斑),总面积355.8亩,其中需补办相关手续13个,面积104.3亩,需拆除复耕39个,面积244.5亩,经再次核查属伪变化2个,面积7亩;现已消除29个,面积137.5亩,占总面积38.65%,未消除25个,面积218.3亩,占总面积61.35%。除个别违法用地项目整改难度较大,大部分违法用地项目在6月底消除或完成相关补办手续。根据现阶段对违法用地的处置情况统计,截至71日,扣除不计入问责范围的违法用地,全区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4.38%
(四)行政审批规范有序
总窗口经过半年的运行,总体平稳顺畅,自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受理有关一书两证等业务收件704件,其中选址98件、设计要求72件、用地66件、设计方案97件、工程规划许可证115件、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32件、市政交通工程规划许可证7件、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5件、户外广告11件、个人建房13件、复验灰线99件、竣工验收89件。 超容积率补签合同4件,补缴出让金3件,补缴出让金合计921.07万元。
办理划拨用地16件,面积25.21公顷。已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32件,其中协议出让5件;招拍挂26件;存量补地价1件。补充合同签订44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53件。
(五)各项管理工作全力推进
积极推动区重大办项目的建设   加快新城一站、徐泾北等大型居住社区项目的审批;参与探索出口加工区“尚之坊”“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等研发及总部项目的审批办法;提前介入赵巷商业中心两个酒类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
继续加强规划批后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各项批后管理工作。同时,我们采取了在建设工程灰线复验和竣工验收前将注意事项和服务承诺告知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尽量减少建设过程中开发商由于对有关法律政策不了解而产生违法建设行为,并结合巡查工作开展,对商业、房产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落实“三到位”工作等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继续加强城建档案工作  上半年,已登记受理竣工档案报送项目75;审核通过并发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78;验收合格证70;接收整理竣工档案120;完成对2010年工程规划许可证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计265;接待各方面档案查阅利用登记在案的有146;接收房管局档案中心移交(0708年)建设用地档案316卷。
继续加强地名管理工作  截至627日,全区共办理审批居住区建筑物名称15条(区级审批10条、市级审批5条)。根据青浦新城总体规划要求,对青浦新城二期(西大盈港以西港周路以东范围)31条道路、2座桥梁、2块绿地以及新城一期地名规划(公园东路以东油墩屯港以西范围)中需要补充的9条道路进行地名规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主动为轨道交通17号线的站点命名规划提供可取的,并充分体现具有青浦地域特色的方案。另外,历时三年多的时间,《青浦区地名志》正式出版发行,于5月进行了出版发行仪式。
继续加强土地权籍管理工作  截至627日,共答复10起土地权籍变更意见,办理私房确权案件26起。并积极开展青浦区试点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准备工作。
继续加强土地合同监管工作  作为一项常态管理工作,建立起一个总信息平台,“一地一档”,每月更新一次动态信息,确保将区内每一家企业能及时地纳入监管系统中。目前,所监管项目共339,其中超过约定开工时间56,未到开工时间计78、已开工98,已完工107个。
继续加强土地使用费征收管理工作  坚持以“一核查、二告知、三开单、四征缴”的工作模式展开。经过统计,应发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98,实发98份。
继续加强征地管理工作  严格依法实施征地,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二公告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法定的补偿标准。16月份共完成拟征地告知项目88只,征收土地方案公告45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54件,征地结案项目60只,征地面积157.08公顷,征地补偿费用7520.65万元。同时,为加强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理顺青浦一园三区征地补偿机制,在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明确了征地实施主体和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机制,确保了一园三区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
继续加强土地测绘工作  目前,完成土地勘测定界项目18只,土地面积71.4公顷,地籍变更项目16只,完成全区8个镇的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勘测项目54只,土地面积5.567公顷,为全区土地调查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继续加强农民建房工作   上半年,我区农民建房已批建农户1280户,面积22.62公顷。其中,占用老宅基地的农民建房,共有626户,面积为11.1公顷(166.5亩),覆盖我区各镇街道。另外,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即占用耕地)的农民建房,共有654户,面积为11.52公顷,具体为练塘、华新、白鹤镇农民建房。
继续加强信访工作  上半年,我局共处理人民来信66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批32/76人次。从今年的信访情况看,人民来信和电子邮件较去年有所减少,群众上访批次和去年基本持平,但人数比去年有所增加。与以往信访工作比较,今年信访工作的特点是:涉及土地管理方面的农民建房、举报违法建设、非法占地案件的来信来访较多,反映规划审批合理性及合法性较去年同期减少25%
继续加强“二会”办理工作  共收到人大代表书面意见8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5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14件)。我局已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今年的一次答复办理工作,代表和委员对办理态度的满意率均达到100%
    继续加强规土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查处违法搭建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巡查责任制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地段的监控巡查,做到巡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截至 624,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作出当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34件,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