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度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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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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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6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青浦建设,突出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法治能力,为优化本区营商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和《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部署要求,根据《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我局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现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1、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
(1)事前公示。我局在一网通办上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权责清单等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等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予以公示。
(2)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出具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
(3)事后公示。我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处罚决定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主要违法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以处罚信息公开表的形式,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开,向社会公示。
2、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
我局充分运用上海市规划和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形成可查询、汇总的数字化管理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涵盖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在执法工作中建立了规范、适用、易行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行政执法活动,有效的确保了合法、合理地履行法定行政职权;二是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及相关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三是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队员都进行拍照留底;在影响较大的执法行动中,执法队员的执法记录仪都全过程音像记录。
3、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或较大金额罚款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我局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新进人员要求必须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执法证培训学习,取得执法证后方可开展相关执法工作。3月31日,我局邀请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来青就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集中指导培训。会上,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孙新华处长就规划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分别从依法行政基础、法治工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三大方面做了全面讲解,市规划资源局法规处夏晨龙同志对《本市各区级规划资源部门年度业务综合考评管理办法》(沪规划资源监〔2019〕349号)就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考评方面做了详细解读。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全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尽快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形势打下坚实基础。
(三)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季度检查制度,评查主体对每一件被具体评查的案卷作出口头或书面的评查意见,并提出指导性的建议,以督促被评查对象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回头看”,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对优秀案卷、合格案卷和不合格案卷等次的评定,做好优秀案卷的推广和普及,以先进带后进,以典型带一般;对案卷质量不高、不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的执法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情况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助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按计划全面开展并完成相应工作安排,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向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情况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建立健全执法、守法、普法相应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部门及个人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扩大)会、局长办公会等,加强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本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六)党委主要负责人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情况
年初,我局召开年度工作大会,党委主要负责人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来信来访、热线工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加大规划资源专业领域法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持续推进年度卫片、季度卫片执法,加快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剩余项目整治进度,推进重要专项清单式执法巡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区级重要文件精神。切实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定期约谈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分工责任制情况汇报。
(七)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贯彻对违法用地“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牵头开展我区2023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了《青浦区2023年度违法用地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青规划资源〔2023〕48号),指导和督办全区各街镇及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根据市规划资源局文件精神,以“力争到 2023 年底,存量违法用地应拆尽拆,新增违法用地“零容忍、零发现、零发生”,构建形成“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总体整治目标,有序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不断完善共同保护机制。3月我局会同区检察院、区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通过构建三方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税款征收机制,有效落实耕地占用税收制度。
(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清单推进落实情况
根据最新下发的《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操作指南》(2023年),我局为配合单位,共涉及四项内容。我局梳理并编制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根据本单位的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本单位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我局已梳理并提供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罚款案件总数和罚款总额等数据,并在局官网上及时公示相关执法信息。明确局法规监督科负责本单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为59人,法制审核人数3人,占比大于5%,符合相关要求。
(九)2023年本单位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涉及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和信访件的情况
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4件(2件驳回,2件维持),行政诉讼案件29件(27件驳回,2件未审结)。主要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收到检察建议书3件,涉及违法用地、违法主体未缴纳耕地占用税、伪造公文骗取不动产登记等问题。未收到司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
今年,我局共处理人民来信256件,12345热线工单980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30批65人次。信访及工单处理量同比增长一倍左右。今年信访矛盾主要集中在:规划调整、土地征收补偿方面、设计方案公示等方面。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的程序。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细化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等。
(二)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有待完善优化。
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背景下,存在相关规章制度缺失、不匹配的问题,伴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相关政策文件与新《土地管理法》脱节的问题也将凸显出来。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优化审批流程的进程中,必然存在改革措施与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情况。
(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有待加强。
针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需要经办人员提升自身素质以及对行政案件的重视程度;针对信访诉求需分类处理的问题,经办人需提高对依法定途径处理事项的把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做好我局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随着老百姓对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加深了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迫切需求,要做到全面依法行政,除了法制部门自身学好、用好法以外,还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因此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好年度宣传计划,利用“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水平。
(二)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局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新媒体传播解读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继续做好信访的受理、办理、答复各项流程,对合理的诉求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对诉求按目前法律、法规、政策无法解决的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力争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集访、非访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并及时上报区信访办,依靠集体的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清单,加大依法定途径处理信访诉求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四)提高部门参与度,通过法庭的审理来检验各部门的工作质量。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出庭代理制度,凡复议、诉讼涉及部门必须委派工作人员出庭代理,并建议局系统其他部门人员可参与旁听,熟悉法庭审理的各项环节及审理侧重点,对照自身的工作情况找出薄弱点加以改进,力争做到我局的各项行政行为都能经得起法庭审理的检验。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