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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青浦现代化枢纽门户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遗余力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切实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之基。现我局有12个行政许可事项,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并以“简政提速”为目标,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部事项均已纳入“一网通办”门户网站。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落实《青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青府办发〔2023〕58 号)文件要求,对照市局权责清单目录,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今年,行政许可申请量共1272件,其中受理1142件,不予受理130件;批准1107件,不予批准35件;全程网办1142件;按期办结1142件,其中即办件61件。所有受理项目均实行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并且均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审批完成,无任何收取费用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规划资源监管职能,主动开展本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格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0〕7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批后监管工作,构建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二是始终坚持贯彻对违法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结合土地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制止、处置;三是严格执行《关于本市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用地清单式执法巡查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相关规定要求;四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双随机一公开”、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过程联合监督检查及“一网统管”联勤联动巡查等开展监管工作。今年,我局未发现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四、改革创新情况

1、探索“跨省通办”审批,持续深化长三角“一网通办”。我局积极配合长三角执委会和区域办,创新探索跨域审批的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做到一家牵头、多方协作,通过执委会的牵头统筹协调,以及两省一市规划资源部门的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实现跨域审批;并且主动跨前提前服务,在规划稳定后即开展了各自区域的部门征询、方案公示等服务,提高了审批效率。

2、依托信息化技术支撑,通过“云会商”方式开展工作。2023年,我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全程网办,并且采取线上会议、线上培训和线上会谈等方式方法进行沟通交流和联合评审,不断提高沟通效率和便捷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急、难、愁、盼等问题。一是按照审改部门要求,依托一网通办平台,维护更新办事指南,对我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日常管理。二是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手续,提高投资建设审批效率,推进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实施“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评估、推进“多测合一”;全方位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信息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全区首个“交地即交证”项目成功落地;积极推进“帮办代办”新模式,不断提升我局审批改革创新高度。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沪府办规〔2023〕31号)等各文件规定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规划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相对人满意度调查情况等方式,不断完善审批方式方法,提高审批效率;并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夯实制度基础,持续优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未收到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调查核实、纠正处理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需进一步融合;(二)行政审批与事中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区有关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 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多措并举完善规划土地审批改革,完善临时用地审批制度,积极开展业务实操培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五大新城”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化和幸福感。

(二)进一步推进制度化建设。结合前期项目审批核实的供地、规划许可及开工放样等事项情况,跨前服务,制定服务指南,主动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加强项目建设过程指导和政策法规宣传,联合和督促属地政府加强用地监管力度和推进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审批工作。同时,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告知承诺履约监管和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各项考核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