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3-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区规划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以“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为原则,以“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为目标,不断推进行政审批业务优化,并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行政审批服务的重中之重,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以优化审批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手段,提升规划资源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能,助推青浦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青府办发〔2022〕53号)内容,区规划资源局现有12个行政许可事项147个情形,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12个行政许可事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作为设定和实施依据。我局以“简政提速”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对照市局权责清单目录,及时做好办事指南的清理、修改、更新和完善,全部事项均已纳入“一网通办”门户网站。
2022年区规划资源局行政许可申请量共813件,其中受理805件,不予受理8件;批准803件,不予批准2件;全程网办805件;按期办结805件,其中即办件86件。所有受理项目均实行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并且均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无任何收取费用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规划资源监管职能,认真开展审批建设项目过程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行为发生。一是始终坚持贯彻对违法用地“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土地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及其他自然资源执法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本市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的规定,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健全《关于加强规划资源执法巡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结合市局清单式巡查要求,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通过强化执法巡查,消除监管盲区,做到发现在初始,遏制在萌芽。三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双随机一公开”、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过程联合监督检查、“一网统管”联勤联动巡查、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等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根据《关于抗疫情促发展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资源实施措施》(沪规划资源规〔2022〕4 号)、《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关于优化固化疫情期间“云审批”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字〔2022〕8号)等文件要求,区规划资源局积极探讨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审批方式方法,保障项目顺利地推进。主要做法如下:(一)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线上申报材料因防疫管控无法加盖电子签章或者实物印章的,可以使用未签章材料先行线上、电子等报批,经承诺后可容缺后补;(二)对于竣工验收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现场审查手续的,可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拍摄、视频直播等科技手段替代人工现场审查;(三)对于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征询或研究讨论的项目,可以通过腾讯会议等软件召开线上会议;(四)因疫情不具备现场公示的条件,且也无法实现告知居民的目的,可对于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公示予以延后,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完成。(五)根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通过优化办事指南、精简申请材料、压缩时限等方式,切实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现我局“减时间”达到86.56%,“减跑动”为0跑动,即办程度达58.79%,网上办理深度达100%。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为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制约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所有行政行为依法决策、依法制定、依法执行、依法公示、依法问责,并将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2022年,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在审批过程中,未发生差评评价、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学习主观能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需进一步更新完善;服务广度和深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区有关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继续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将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履行职责的能力,依法合规、多措并举地完善规划土地审批方式,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全流程优化。
(二)完善批后监管制度。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规划资源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各部门职能特点,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督。
(三)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针对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用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方法宣传规划资源管理工作,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化和幸福感。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