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220240004号) 2024-09-30
案件名称 | 上海潆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220240004号 |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潆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陈丹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MA1JLNRPX5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18年1月 |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 | |||
处罚事由 | 2018年1月起,上海潆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集体土地5755.16平方米建造房车营地。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1、责令限期(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青浦区朱家角镇张马村5755.1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家角镇张马村村民委员会; 2、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拆除整改,恢复土地原状; 3、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 4、处罚款人民币捌萬叁仟捌佰陆拾柒圆陆角伍分(83867.65元)。 | |||
执法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