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50号 2022-09-2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82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幼托用地(朱家角新建(15+1)班幼儿园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张家圩后港、南至跃进河、西至D16-12地块、北至D16-13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张家圩村6521.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0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521.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00.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0.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