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沪青征地告〔2023〕第50号 2023-03-2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住宅组团用地(盈浦街道五浦路北侧01-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冬至晨耘路,南至五浦路,西至恒远路,北至规划道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六村民小组164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0.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70平方米。

2、青浦区盈浦街道天恩桥村30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4.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盈浦街道天恩桥村第一村民小组5220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456.50平方米、建设用地683.20平方米、未利用地4061.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414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402.00平方米、建设用地683.20平方米、未利用地4062.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盈浦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