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55号 2025-06-26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103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和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东至河道,南至农田,北至农田,西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盈浦街道天恩桥村第十二村民小组172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0平方米、建设用地753.10平方米、未利用地907.30平方米。
2、青浦区盈浦街道天恩桥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61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90平方米、建设用地917.00平方米、未利用地699.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33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00平方米、建设用地1670.1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6.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