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73号 2025-07-2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49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青安路(盈港路-崧泽大道)新改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中央商务区中,规划观达路(现状青安路),南至盈港路,北至崧泽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540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6.10平方米、建设用地2155.1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7.4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75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60平方米、建设用地517.3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30平方米。
3、青浦区盈浦街道10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4.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26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52.70平方米、建设用地2777.00平方米、未利用地1935.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