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75号 2025-07-28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6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3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尤家港路(纪鹤公路 -五号河)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南至周浜五号河北侧,北至施海河南侧。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6375.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375.2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张家宅组45.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5.8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北组5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5.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泾组313.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7.30平方米、未利用地6.0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789.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783.62平方米、未利用地6.0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