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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39号 2025-12-31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淀浦河路西段及08-10公共通道提升改造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夏阳街道,东至种畜场河,南至塔湾新村,西至青松路,北至南淀浦河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夏阳街道塔湾村520.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20.4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20.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20.4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