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4号 2026-02-27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5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淀浦河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含三分荡)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和盈浦街道,淀浦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二村民小组2069.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69.0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24平方米。
2、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六村民小组132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20.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七村民小组592.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2.1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三村民小组432.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2.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869.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69.4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一村民小组656.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6.1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五村民小组1992.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92.1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一村民小组2774.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74.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青浦区朱家角沙家埭村39.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9.8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八村民小组13.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青浦区朱家角镇山湾村1989.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9.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青浦区朱家角镇张家圩村975.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3.9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31.57平方米。
13、青浦区朱家角镇张家圩村第十四村民小组5708.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91.0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3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433.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744.42平方米、建设用地39.87平方米、未利用地649.1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