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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6号 2026-03-03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6-07地块社区中心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东至新木桥路,南至南叙路,西至26-05地块,北至26-06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100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08.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杨字圩组1159.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59.6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68.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168.3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