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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10号 2026-03-06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8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南叙路(新通波塘-新凤南路)新建工程项目(二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瞿家江至凤中路,杨字宇港至新凤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509.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09.3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凤溪组776.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76.8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坚强村刷布路组2444.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956.13平方米、未利用地488.05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5626.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5626.4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果园组2336.9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94.92平方米、建设用地881.17平方米、未利用地460.84平方米。

6、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青梗组86.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09平方米、建设用地48.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华新镇新木桥村杨字圩组2713.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536.59平方米、未利用地176.6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49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33.01平方米、建设用地12335.03平方米、未利用地1125.5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