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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17号 2026-03-20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朱家角未来城市样板区1号道路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 东至规划地块, 南至淀山湖大道,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大盈浦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146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9.13平方米、建设用地390.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二村民小组1422.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4.46平方米、建设用地466.98平方米、未利用地1.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91.6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33.59平方米、建设用地856.98平方米、未利用地1.0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