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沪青征地告〔2026〕第19号 2026-03-25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115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科创中心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西岑荡内河,南至北横港,西至夏卜村港,北至岑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3464.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18.80平方米、建设用地105.69平方米、未利用地2140.13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132.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2.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六村民小组3801.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91.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09.74平方米。

4、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七村民小组29184.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57.2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126.89平方米。

5、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三村民小组3784.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4.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69.66平方米。

6、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四村民小组613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84平方米、建设用地103.04平方米、未利用地5935.42平方米。

7、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475.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1.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65平方米。

8、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八村民小组12249.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3.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856.31平方米。

9、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四村民小组785.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3.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1.50平方米。

10、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10710.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4.5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405.70平方米。

11、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第九村民小组11903.8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739.60平方米。

12、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第十村民小组2344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410.43平方米。

13、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第十二村民小组49572.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89.8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3482.68平方米。

14、青浦区金泽镇田山庄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0489.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33.5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55.57平方米。

15、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二村民小组14063.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41.87平方米、建设用地13.42平方米、未利用地11207.94平方米。

16、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919.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9.25平方米、建设用地131.24平方米、未利用地618.82平方米。

17、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村民小组4605.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59.00平方米。

18、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5919.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7.1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481.96平方米。

19、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一村民小组34077.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47.6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129.5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25710.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891.49平方米、建设用地353.39平方米、未利用地198465.5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