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20号 2026-03-24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虹桥商务区52-22地块小学新建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小学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小涞浪河,南至卫家角路,西至诸光路,北至52-28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9257.0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257.0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民主村10组6309.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9.61平方米、建设用地5579.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566.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9.61平方米、建设用地14836.7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