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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21号 2026-03-30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6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4-04地块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规划 04-05 地块, 南至兰科路,西至张联村港,北至岑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农民集体380.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80.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二村民小组5025.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34.56平方米、建设用地1922.23平方米、未利用地268.43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一村民小组1064.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9.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4.8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470.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54.53平方米、建设用地2302.93平方米、未利用地513.2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