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沪青征地告〔2026〕第22号 2026-04-03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新通波塘路(施海河-五号河)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南至五号河,北至施海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4113.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113.6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张家宅组136.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5平方米、建设用地132.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50.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5平方米、建设用地4246.2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