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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24号 2026-04-09

沪(青)征地告〔2026〕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8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工业园区H-22-18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规划绿地, 南至尾崎,西至 H-22-06 地块,北至八仙泾。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4组6917.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39.45平方米、建设用地276.83平方米、未利用地1.6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917.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39.45平方米、建设用地276.83平方米、未利用地1.6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