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23号 2026-04-09
沪(青)征地告〔2026〕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8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央商务区崧泽大道南侧道路绿化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外青松公路,南至新达路,西至观达路,北至崧泽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174.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74.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1268.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268.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43.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43.6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