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25号 2026-04-09
沪(青)征地告〔2026〕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17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西虹桥商务区45-12地块南侧绿地提升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生产防护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蟠龙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蟠和路、北至45-12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23.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0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原徐泾村11组5287.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4.40平方米、建设用地4113.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310.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4.40平方米、建设用地4136.1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