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14号 2026-03-16
沪(青)征地告〔2026〕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8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1-01地块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和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培雅南路,南至兰科路,西至聚桥路,北至岑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7240.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9平方米、建设用地7215.89平方米、未利用地23.2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六村民小组9590.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6.50平方米、建设用地6924.50平方米、未利用地2419.3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830.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59平方米、建设用地14140.39平方米、未利用地2442.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