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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14号 2026-03-16

沪(青)征地告〔2026〕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8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西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01-01地块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和商务办公综合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培雅南路,南至兰科路,西至聚桥路,北至岑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7240.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9平方米、建设用地7215.89平方米、未利用地23.2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六村民小组9590.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6.50平方米、建设用地6924.50平方米、未利用地2419.3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830.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59平方米、建设用地14140.39平方米、未利用地2442.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