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6〕第32号 2026-05-08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9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兰科路(练西公路至培雅南路)土地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培雅南路,南至 规划 08-01、08-02 地块,西至练西公路,北至规划 01-01、 02-01 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3098.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98.4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六村民小组1380.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91平方米、建设用地1292.5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78.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91平方米、建设用地4391.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9073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毛旻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5月08日
